• 索 引 号:QZ08110-0100-2021-00013
    • 备注/文号:惠人社〔2021〕17号
    • 发布机构: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01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10:19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印发《惠安县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

    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惠安县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惠安县委组织部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324

     

    惠安县进一步强化民营经济发展

    人才支持的若干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支持和引导惠安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支持企业加大引才育才力度,为我县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八条激励支持措施。

    一、产业急需高校毕业生引进工程

    对在惠安就业或自主创业,年龄35周岁以下的产业急需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居补助、社保补助和一次性创业补助。其中:安居补助方面对硕士研究生和名牌大学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800元补助,其他所学专业符合《泉州市高校毕业生产业急需专业目录》的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600元补助;社保补助方面,个人缴纳部分全额予以发放,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以上两项补助最多发放24个月。创业补助方面,对在惠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5年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创业者为高水平高校毕业生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支持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

    为深耕人才“港湾计划”,加大力度吸引国内外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来就业创业,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出台支持高水平高校毕业生来惠就业创业若干措施。以下措施所指的毕业生应为2021年以后来惠就业创业的国内“双一流”大学和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前300名高校的全日制毕业生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博士研究生不受学校限制。

    购房补助:2021年以后在惠安首次购买住房的(含二手住房),且在泉州境内无自建房或私有住房的毕业生。按照博5万元,研究生2万元,本科1万元发放购房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

    安家补助:按照博士10,硕士5,本科2发放安家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

    子女入学:博士子女按人才个人意愿选择在全县范围内的优质公办学校就读,硕士子女妥善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学校就读。(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医疗保健:毕业生每年可到县内指定医院享受一次免费体检,为博士提供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聘用补助:对于毕业生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企业,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5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聘用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活动补助:企业赴省内市外“双一流”高校招聘给予2000元补助,赴省外“双一流”高校招聘给予5000元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

    三、支持设立博士人才创新平台

    支持企业申请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于新获批设立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站资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1名博士后科研人员,给予一次性3万元培育资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四、鼓励中介服务机构招才引智

    对为我县企业引进初次来惠稳定就业且取得大中专院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力或熟练工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每引进1 1000元奖励补贴。对为我县企业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的各类单位和机构给予奖励,按照博士、硕士、本科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5000元、20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凡申领企业聘用补助的对象,不重复申领市场引才补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财政局)

    五、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1年计划培训技能人才5000人次,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3000元的培训补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总工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深化校企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和“二元”制,提升人才培养与产业契合度。优化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一体化发展的产教融合协同机制。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允许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土地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创建民办技师学院。(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七、支持民营企业自主评价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

    推动高层次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凭能力、质量、实绩、贡献自主评价人才,通过自主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同等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待遇。开展企业高技能人才自主认定试点,对企业生产实践中有绝招绝活、业绩突出、贡献较大,被行业或企业公认达到高级工、技师水平的技能劳动者,可认定为高级工或技师。经认定的高级工或技师,在企业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住房补助。(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财政局,各镇,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建立产业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奖励为主体和社会力量奖励为补充的产业技能人才奖励制度。推广“以赛代评”“以赛选才”模式,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荣誉和奖励。争取国家、省、市职业技能竞赛在我县举办,2021年举办各类职业技能竞赛2场以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本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2年,由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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