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0-0100-2024-00023
    • 备注/文号:惠人社〔2024〕2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权责事项清单的备案说明
    时间:2024-03-11 15:24

    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及审改办的要求,我单位对已公布的权责清单逐一核对,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承接(新增、补增)事项共  0  项。

    二、取消事项共  0  项。

    三、调整事项共  16  项。

    1.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县级权限);

    2.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新设),由子项改为孙项;

    3.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大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县级权限)(子项);

    4.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5.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分立、合并);

    6.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名称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类型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期限延续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变更、延续);

    7.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终止);

    8.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9.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变更);

    10.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延续);

    11.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单位注销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注销)。

    附件: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调整表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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