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0-0100-2024-00023
- 备注/文号:惠人社〔2024〕2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和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及市、县审改办的要求,我单位对已公布的权责清单逐一核对,现将相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承接(新增、补增)事项共 0 项。
二、取消事项共 0 项。
三、调整事项共 16 项。
1.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县级权限);
2.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新设),由子项改为孙项;
3.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大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筹设审批(县级权限)(子项);
4.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设立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5.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分立合并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分立、合并);
6.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地址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名称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类型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者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校长变更审批、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期限延续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变更、延续);
7.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民办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县级权限)(终止);
8.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新设);
9.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单位变更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变更);
10.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单位延续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延续);
11.根据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即劳务派遣单位注销审批,相应调整事项名称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县级权限)(注销)。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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