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7-0100-2024-00006
- 备注/文号:惠法普组〔2024〕4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11
各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县直各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泉州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泉州市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的通知》(泉法普组〔2024〕5号)要求,现将《惠安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各部门开展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的图片、信息报道等材料,请及时发送至邮箱huiansifa87382432@163.com,县司法局将择优予以转载或向上投稿。
各镇各部门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宣传方案、活动图片、工作总结,请于5月31日前通过政务网报送县司法局。
联系人:小曾 联系电话:87385422
邮 箱:haxsfjxjg@163.com
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惠安县司法局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惠安县司法局代章)
2024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
工作方案
2024年5月是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结合“蒲公英”普法志愿者联盟行动,经研究,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组织开展民法典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县委有关部署,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惠女精神”,全面开展“三看四比”活动,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针对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宣传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助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惠安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时间安排
2024年5月1日至31日。各镇各部门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从“民法典宣传月”开始持续推进,在12月“宪法宣传周”期间进行阶段性总结。
三、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特别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把民法典学习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学法重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
(三)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重点学习宣传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
(四)围绕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活力、防范风险等,深入学习宣传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的实施意见》(闽委法办〔2022〕13号),大力开展“蒲公英八进”品牌活动标准化建设,充分运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组织和动员“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行动,激发市场活力。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请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重点工作
(一)开展主场集中宣传活动。在黄塘镇举办“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暨《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信访局,黄塘镇)
(二)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普法力量走进校园,以法治情景剧、法治讲座、法治游园等形式,向青少年宣传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树立法治信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三)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围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等经营主体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治宣讲,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
(四)开展“千名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反霸凌”活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于5月中下旬组织全县“法治副校长”每人举办一场法治培训课,播放中小学生反霸凌原创普法微视频,加强青少年学生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
(五)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法治文化阵地活动。在村(社区)服务窗口、法律图书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等,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六)开展“村村通讲民法典”活动。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由县民政局负责通知全县村(社区)通过广播喇叭播放以民法典为主题的闽南语四句音频,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
(七)开展“法律明白人进万家”活动。组织“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等走村入户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法律咨询。为全县各镇、各村(社区)分发民法典书籍,以民法典促进善治,推动基层治理循法而行。(牵头单位: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
(八)开展“百屏联动” 活动。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办公场所及所辖服务大厅、便民窗口等重点场所点位,展播民法典宣传标语或宣传视频(见附件),营造宣传氛围。同时请县教育局协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县工信商务局协调城区商超,县住建局协调各小区物业,县交通运输局协调公交公司及场站,县文旅局协调县域景区、酒店、文化场馆,县卫健局协调各医疗场所,县城管局利用城区所辖电子显示屏,县金融办协调各银行营业点,各镇通知所辖村(社区),共同完成氛围营造任务。(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九)开展民法典宣传进军营活动。在某驻惠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以法治讲座、法律咨询、赠送法律书籍等形式宣传民法典,加强军民鱼水情。(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局、县司法局、县人武部)
各镇、县直各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年度宣传重点内容自行制定宣传方案。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普法暨“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专项活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惠安县“法律进企业 护航促发展”活动,重点推进“送法进企业”“民营企业普法行”“企业家学法”“法律进商会”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持续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素养,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小组成员单位)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规划,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精心组织安排。政法机关要带头做好普法工作,推动形成民法典宣传合力。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确宣传阐释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推动各类媒体认真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使民法典精神深入人心。
(二)突出重点对象。结合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加强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执法。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企业合规建设。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防范校园暴力和学生欺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形成普法联动成效。
(三)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效果导向,从人民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综合运用“报、网、端、微、屏”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深入挖掘民法典学习宣传先进典型,总结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民法典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附件:“民法典宣传月”宣传素材
附件
“民法典宣传月”宣传素材
一、宣传标语
1.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2.民法典 让生活更美好
3.“典”亮生活 伴民同行
4.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5.民法典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6.民法典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是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7.贯彻实施民法典 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8.学好用好民法典 做知法守法好公民
二、宣传视频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h_ck2c5D1I7cv43Pgm_Zw
提取码:ztd1
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4年5月11日印发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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