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4-0100-2021-00005
- 备注/文号:惠水〔2021〕8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11
惠水〔2021〕80号
惠安县水利局关于
2021年度洛阳水闸汛期防洪调度
运行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批复
惠安县直属水库管理处:
你处报来《关于审查审批2021年度洛阳水闸汛期防洪调度运行计划和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的请示》(惠水管〔2021〕13号)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处结合工程实际编制的该方案,请认真做好落实工作,同时要将方案及时报送给洛江区、台商投资区等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传达,确保汛期洪水调度科学和防汛抢险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原则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2.82m控制,但应加强对下游冲刷观测。
三、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积极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准备,严格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汛期应加密巡查巡视力度,加强重点部位和关键设备的检查,准确掌握天气、海潮汐和闸内水位变化,提前做好预排工作,加强科学调度,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及时通报下游有关镇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对于汛前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险情,要尽快组织排除。
五、开闸关闸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切实做好预警等工作,确保泄洪时各方面安全。
六、下阶段还应进一步完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指挥机构、防汛物资和抢险队伍及转移路线等,适时开展预案演练,及时修订不足,以确保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权威性。
惠安县水利局
2021年7月6日
抄送:泉州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水利局,惠安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
惠安县水利局综合股 2021年7月6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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