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4-0100-2023-00012
- 备注/文号:惠水〔2023〕13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10-07
为切实做好2023年第五号台风“杜苏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尽快修复损毁水利设施,确保我县防洪度汛安全,根据《中共惠安县委办公室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安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惠委办〔2023〕42号)及县政府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制定《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惠安县水利局
2023年8月17日
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第5号台风"杜苏芮"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决定成立惠安县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杨英忠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顺鹏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许志洪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杰云 局党组成员、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主任
陈伟鹏 县水利局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洪漾漾 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总工程师
李晓强 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副主任
连 谷 水保站负责人
郑金威 防御股负责人、水政大队大队长
郭惠兰 综合股负责人
何 倩 河湖股负责人
王 凡 河长办办公室主任
陈泽云 水利工程建设站站长
林晓璇 农村水利工作站站长
许春城 水利电力工程师室主任
陈艺翔 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站站长
各镇水利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全县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审查灾后重建规划和实施计划;对全县水利工程灾后重建各项资金分配提出具体意见;监督灾后重建项目的实施,对全县水利工程灾后重建资金物资实施监管;研究决定全县水利工程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一)组织架构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保障组、宣传报道及舆论舆情组、技术指导组、灾后重建组、资金保障组,每个小组由分管局领导兼任组长,相关职能科室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具体如下。
1.综合保障组
组 长:许志洪
副组长:郭惠兰
成员单位:综合股
负责抓好综合协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加强救灾力量的统一协调调度,建立健全灾后恢复工作的信息报送和问题协调调度机制,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多渠道筹措、争取重建资金,切实保障灾后重建资金需要。
2.宣传报道及舆论舆情组
组 长:许志洪
副组长:郭惠兰、王凡
成员单位:综合股、河长办
职 责:深入挖掘灾后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认真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引导社会正能量,全力营造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良好氛围。
3.技术指导组
组 长:陈顺鹏
副组长:王声波、杨淑慧、许春城、李仕钢、王奕平
成员单位:
第1小组
副组长:王声波
成 员:陈诗倩、何倩、张一波
负责技术指导区域:螺城、科山森林公园管理处、涂寨、山霞
第2小组
副组长:杨淑慧
成 员:林晓璇、郑佩强、王植强
负责技术指导区域:螺阳、崇武、小岞
第3小组
副组长:许春城
成 员:王凡、许培坚、陈莹
负责技术指导区域:紫山、辋川、黄塘
第4小组
副组长:李仕钢
成 员:陈艺翔、陈泽云、张巧芬
负责技术指导区域:东桥、东岭、净峰
第5小组
副组长:王奕平
成 员:郑金威、陈良财、方建阳
负责技术指导区域:直属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泉惠石化园区
职责:下沉一线协助、指导各镇、各水管单位做好水利工
程抢险救灾工作,对水毁项目进行摸排核对,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水毁工程修复。
4.灾后重建组
组 长:陈顺鹏
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相关股室人员
职责:负责抓好水利设施的应急抢险处置; 加快修复重建受"杜苏芮"台风灾害影响的水库、堤防、山塘、水闸、小水电站、防汛监测预警等水利水毁工程。
5.资金保障组
组 长:陈顺鹏
副组长:黄秋英
成员单位:财务室
职责:负责水利水毁工程救灾资金资金管理、拨付、统计分析等工作。
二、目标任务
做好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加快水利工程设施隐患排查治理以及受台风灾害影响的水利水毁工程修复重建,尽快完成水毁设施应急抢险处置,其中险情严重的要组织集中全力抢修,确保重点水利工程应急度汛;年底前完成整治加固堤防、水库、水闸、小水电站安全隐患。
三、工作重点
水利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为当前的工作重点,以乡镇、各相关单位为实施主体,县水利局加强监督和技术指导,全面推动受灾地区水利设施灾后修复重建,确保灾区水利设施尽快恢复发挥效益。
(一)迅速开展排查。各镇、各水管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包括:农村饮水设施的水源工程、供水管网、净化设备,水库大坝、放水和泄洪三大建筑物,江河堤防(水闸)的边坡稳定、基础稳定、渗漏稳定,小水电站的引水管道、发电设备等。对水利水毁排查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列出项目清单,明确水毁情况、修复计划、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修复期限。
(二)加快组织修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加快修复项目组织实施,按照轻重缓急,对影响安全度汛和群众生产生活的,要优先实施;灾后恢复按照应急抢修、重点整治、全面修复3个阶段开展:灾后10天内保障农村临时供水,抢通临时灌溉供水,20天内完成堤防、水库、水闸、小水电站等设施的应急抢险处置;灾后4个月内,消除堤防、水库、水闸、水电站等设施的安全隐患,或落实限制运用措施,基本修复农村饮水安全设施和农业灌溉设施;次年汛前全面完成水利水毁工程灾后修复重建工作(详见附件)。同时,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程序,严格完工期限,挂图作战,分解落实工序节点,动态跟踪实施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水利水毁工程修复任务。
(三)统筹救灾资金。安排人员申报江海堤防保险理赔事宜,落实专人跟踪理赔进度,确保补偿到位。并向上积极争取救灾补助资金,同时统筹本级各类项目资金,按照“立足应急、着眼长远、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支持”的原则,对各地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程给予倾斜补助。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水管单位要把水利设施灾后重建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时间、抢进度、保质量,迅速掀起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高潮。水利局分管领导、局各股站室(办、大队)及五个技术指导组按照挂钩镇进行分工技术指导服务,在水利水毁项目修复全过程中协调指导、跟踪督促并及时报告有关进展情况。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各水管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责任人和水毁修复责任人,隐患排查责任人要负责组织水利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由各镇、各水管汇总后上报县水利局。水毁修复责任人要负责制定具体修复计划,并全程跟踪管理,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县水利局督促、指导各地做好项目设计、工程实施、质量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责任单位要加强水利设施灾后修复重建项目的管理,健全质量管控体系,落实管理责任,对修复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要加强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资金的监督,规范资金及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要把廉政建设与抢险救灾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过程管理,干好事、不出事,规范灾毁项目费用管理,要经得起审计,确保不出任何廉政问题;要鼓励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全力保障水利工程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早日圆满完成。
惠安县水利局综合股 2023年8月1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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