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0-0100-2024-00001
- 备注/文号:惠文旅〔2024〕17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8
关于印发《“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
工作室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所属各单位:
为切实推动惠安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掌握、全域化解读惠安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脉络,现将《“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
“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动惠安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掌握、全域化解读惠安文化遗产、历史文化、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脉络,根据《泉州市文旅经济产业发展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在全市范围内成立“海丝泉州推荐官”工作室的通知》,拟成立“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弘扬传播惠安历史文化、海丝特色、人文风物为目标,对内凝聚力量,对外树立形象,参与行业培训,开展人才结对帮带,开展宣传推介,努力讲好惠安故事,扩大惠安文化和旅游资源影响,推动文化繁荣兴盛,全面提升惠安城市软实力。
二、组织机构
(一)主管部门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二)成员组成
工作室挂牌在雕艺博物馆,成员组成由1位负责人、若干名导师和一支讲解员队伍组成。
1.负责人
李巧慧:惠安县雕艺文化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惠安县雕艺博物馆馆长。
2.工作室导师
聘请从事文旅艺术创作、旅游规划宣传、品牌营销等方面的文旅专家、学者作为工作室导师,充分发挥名师英才的引领示范作用。
3.讲解员队伍
人员组成:经推荐选拔并纳入惠安县旅游协会讲解员名库的讲解员以及其他优秀的讲解人才。
资格条件:
①坚守党的纪律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态度严谨踏实,工作作风深入扎实。
③政策理论功底扎实,对县情市情较为熟悉,有一定研究。
④热爱讲解工作,讲解经验丰富,讲解效果好,针对性强,富有吸引力感染力,深受干部群众欢迎。
三、工作室及组成人员职责
以惠安世界遗产项目、历史文化、县情为对象,开展研究、阐释工作,规范制定讲解词。通过传帮带,开展学术支撑、培训学习,交流提升。开拓传播渠道,创新方法手段,利用网站、小红书、微博、微信号、抖音号、视频号等平台开展宣传活动。
(二)负责人职责
负责主持工作室工作全面开展,起草本工作室的工作目标、工作方案、制度等。
负责或协调主管部门为工作室和讲解员队伍发展提供保障的落实情况。
负责对本“工作室”工作经验提出总结,提升理论,推广经验。
负责对讲解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负责工作室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存。
(三)导师职责
负责做好讲解员队伍的成长导航工作,为讲解员队伍的发展目标、路径、方法的确立提供帮助和服务。
(四)讲解员职责
①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
③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④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⑤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⑥完成工作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组建程序
(一)推荐:工作室负责人由惠安县文旅局推荐,并报市文旅局备案;工作室导师由雕艺博物馆在全县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进行推荐申报;讲解员队伍由惠安县旅游协会根据讲解员名库择优推荐。
(二)选拔:工作室导师及讲解员队伍按照“打造品牌,择优支持”的原则,由工作室负责人牵头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初步人选。
(三)公布:根据评选情况拟定导师及讲解员人选,并报惠安县文旅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惠安县文旅局批准建立“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并授牌。
(四)签订协议:工作室负责人、导师及讲解员须与惠安县文旅局签订工作室协议书,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负责人应将本工作室的工作方案、成员管理评价办法以及预期工作成果等相关资料报惠安县文旅局备案,之后可挂牌运行。
五、组织管理
(一)工作室设置在惠安县雕艺博物馆,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和办公设备。
(二)按隶属关系和业务“对口”原则,由县文旅局牵头组织工作室的管理考核和经费审查等工作。
(三)工作室原则上以两年为一个管理周期,按所签协议对工作室进行年度考核和周期考核,考核结束后,向工作室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四)工作室导师和讲解员的考核由工作室负责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管理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县文旅局同意后,予以调离工作室,同时可按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六、经费保障
(一)资金支持。管理周期内每年度给予40万元的资金支持。工作室挂牌运行后即拨20万元资金支持,之后每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再拨付剩余资金即止。相关经费支出由县文旅局协财政局提出意见。
(二)经费用途。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书籍和办公设备购置、讲解员招募,以及邀请专家授课、开展课题研究和研讨交流、组织观摩考察等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费用。
(三)财务管理。经费拨付到工作室负责人所在单位,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工作室负责人,惠安县文旅局负责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开展内部审计。
附件:“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资金预算表
附件
“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
资金预算表
“海丝泉州推荐官”惠安县工作室资金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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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费用 |
5万 |
讲解员招募培养 |
15万 |
讲解词撰写 |
5万 |
公益讲解服务费用 |
15万 |
总计 |
40万 |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4年3月2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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