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1-00004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1〕225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6-25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2021惠安县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开展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2021惠安县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5日
2021惠安县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泉州市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在提升营商环境为目标的基础上,针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存在服务态度差、服务耗时长、审图质量差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加强企业自查自纠、加大行业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形成强大震慑,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促进审图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水平,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进一步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通过推进行业信用建设,逐步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为住建行业施工图审查中介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内容
自2019年6月20日“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启用以来,施工图审查机构超出审查时限、为设计单位随意变更设计出具审查合格意见、扰乱审查市场、漏审错审质量差等行为,均列为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三、具体措施
(一)结合“整治内容”的要求,依托“福建省建筑工程施工图数字化审查系统”,对进入我县承接业务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双随机”检查,每家审图机构至少抽取1个项目(对承接审查项目数10个以上的审查机构,抽取不少于2个项目)进行质量行为和市场行为的检查。
(二)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对发现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改正,依法依规查处。对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等情形的,从严予以查处。对存在不良行为的,按《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泉建设〔2019〕11号)规定予以处理。
(三)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公布一批信用良好的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便利措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减少检查频次,向社会服务对象进行排名推荐或在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给予优先或优待;二是对信用不佳的中介机构,提高检查频次,对失信中介机构依法依规予以失信约束措施;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对接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予以联合惩戒,规范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并将严重失信主体报市住建局及市信用办。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我局将认真调查处理。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595-87382228;邮箱:z87382228@163.com。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分为两个阶段,自2021年7月6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开展专项检查阶段(2021年7月6日至12月15日)
按照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采取“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或专项执法检查)、投诉举报问题核查等方式,全面开展施工图审查机构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有效治理突出问题,净化我县施工图审查市场。
(二)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
根据前一阶段专项检查工作内容,做好抽检企业材料归档和问题汇总,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整治成效,及时向社会通报专项整治情况并抄送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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