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3〕6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4-23
    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报
    时间:2023-04-23 15:40
     

     

     

     

     

     

     

     

     

     

     

     

    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局属有关股室(站):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 》(惠住建〔202334号),局建设股、建筑业股、质安站相关人员,并邀请专家成立综合执法检查小组,于2023330日至331日开展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随机抽查项目相结合方式,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5个项目(其中:施工单位资质等级为三级的共3个,为一级的共1个,为特级的共1个),抽测受力构件及梁柱、墙节点混凝土强度21个,抽检材料7组,发出整改通知书5份,,发出记分通知书5份,对本次涉及相关责任主体动态记分共163.38分,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均能遵守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在本次第一季度综合执法检查中,惠安县净峰镇中心卫生院住院楼项目的实体工程质量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方面较好,给予通报表扬;辋川第三中心幼儿园项目整改进度缓慢、整改反馈严重滞后,给予通报批评。

    二、主要存在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仍有项目存在管理班子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履职、质量常见问题仍然存在,且部分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均未真正落实到位。

    (一)建筑市场方面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的工人考勤率、管理人员考勤率偏低,工人工资发放不规范,发放时间不及时,工人工资发放记录存在代签现象;二是个别项目未编制工人工资发放台账;三是个别项目内业资料归档不规范,在检查中未能提供工程履约保证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四是个别项目存在工人工资拨付与实际工程进度不符合现象。

    (二)施工安全方面

    1.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个别项目存在关键岗位人员未在岗履职现象,现场浇筑混凝土,无管理人员监督旁站。

    2.施工安全隐患亟待引起重视。一是部分项目扣件扭力矩经抽查达不到规定扭力要求;二是个别项目脚手架、卸料平台、安全通道等搭设不规范,剪刀撑、扫地杆、连墙件等扣件缺失;三是部分项目“三宝四口”防护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有待加强;四是部分项目施工用电不规范,未按规范配备漏保、末级箱;五是个别项目现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在楼层内设置消防水枪、水带及软管;六是个别项目吊具使用螺纹钢;七是个别项目安全交底不到位,现场工人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

    3.文明施工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项目主要道路未硬化。

    (三)工程质量方面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不到位。一是部分项目框架柱无配置两套模板;二是个别项目砼修补记录缺失;三是个别项目存在露筋、钢筋弯钩长度不足;四是部分项目同条件试块未放置在相应的结构位置;五是个别项目电渣压力焊缺少现场取样、验收记录有误;六是个别项目的自查频次不足。

    (四)其他方面

    监理到岗履职情况差。现场监理人员与实际备案人员不符、人数不足,监理资料代签现象严重,监理例会召开频次低。监理细则照搬照抄现象严重。如辋川第三中心幼儿园项目监理单位监理细则照搬照抄、应用规范未更新、存在人员代签名现象。

    三、处理意见

    责令整改。各受检项目责任主体要严格根据检查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检查,限期逐项整改,并及时反馈。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严肃处理,各受检项目问题清单详见附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从严规范实名制管理。我局要全面推进贯彻落实实名制管理,督促各在建项目将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畴,参与实名制考勤,全面落实工人、管理人员考勤打卡率,加强门禁系统管理。

    (二)扎实推进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一是要从严落实关键责任人岗位责任,落实安全生产关键责任人名单上墙公示、人员挂牌上岗、佩戴明显标识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关键责任人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抓好主体结构实体质量检测,规范同条件试块取样,进一步强化建筑用砂的使用监督。三是要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要持续开展危大工程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工棚和临时设施等重大危险源使用安全情况。

    (三)着力提升工地安全文明施工。要以集中开展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整治为契机,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文明施工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四)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各在建项目要根据《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安县住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专项行动2023年巩固提高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提升。通过建立“三张清单”、“安全风险等级四色监管”,强化“5S”现场管理,完善“六有”标示,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我局依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结合《惠安县建设工程常态化督查工作方案》,每周至少开展一次督查检查,重点针对关键人员履职情况、安全标准化提升等薄弱点进行督查。

    (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施工安全标准化培训,扎实开展防高坠专项应急演练活动。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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