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1000-2016-00165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16〕179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6-12-07
惠政文〔2016〕179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惠安县域医疗卫生
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惠安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7日
惠安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6—2020年)
为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和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均等化,保护和促进全县人民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纲要》)和《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委发〔2015〕14号),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2016年—2020年惠安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自然与社会经济现状
惠安县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台湾海峡西岸,全县辖12个镇,207个行政村及11个居委会,土地总面积489.42平方公里。201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总数78.9万人,总户数217382户,常住人口73.9万人,出生人口15731人,死亡人口8399人,人口自然增长率9.35‰,人口密度1220.04人/平方公里,2015年城镇化率为62%。
2015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536.83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128.27亿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29亿元,卫生经费投入53331万元,占同期财政总支出的 13.2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365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70元。
(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
经过长期发展,我县已经建立了由县级医院、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民营医院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医疗卫生机构:截至2015年末,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共有350家,其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2家(包括医院2家、乡镇卫生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妇幼保健机构1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卫生监督所1家、精神卫生机构1家、其它卫生机构2家、单位内设医务室2家)、民营医疗机构64家(包括民营医院6家、民营门诊部2家、个体诊所56家)、村卫生所264家。
2.卫生人才资源:截至2015年末,全县卫生技术人员3120人(包括乡村医生693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执业医师)1072人,注册执业护士1232人,医护比为1:1.15。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4.06人、执业(助理)医师1.45人、注册护士1.67人;全县有全科医生97人,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为1.31人;全县公共卫生人员410人,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0.55人。
全县卫生技术人员本科学历以上占24.5%、专科占39.7%、中专及以下占35.8%,高、中、初级职称卫技人员分别占8.46%、22.78%、68.76%。全县乡村医生693人,均达到中专学历水平,其中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数有104人,占15%。
3.医疗机构床位:截至2015年末,全县医疗机构床位数2841张(其中公立医院2075张,民营医院766张),全县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3.84张。
4.医疗设备及房屋建筑面积:全县医疗机构拥有大型医疗设备:核磁共振2台、直线加速器1台、CT机4台、DR机1台、65KW遥控多功能数字化机1台、全自动血培养细菌仪1台、奥林巴斯电子内窥镜系统1台、高压氧舱1座。全县医疗卫生机构总建设面积321878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面积258225平方米。
5.医疗服务利用: 2015年,全县医疗机构全年门急诊总诊疗量为2142758人次,其中医院总诊疗人次为764660人次,乡镇卫生院的总诊疗人次为703940人次,门诊部、诊所及村卫生所为658233人次;其中政府办医为1323401人次占61.76%,社会办医为819357人次占38.24%。全县住院总人数为76437人次,出院患者平均住院天数7.18天,其中政府办医承担住院总量58734人次占76.84%,社会办医承担住院总量的17703人次占23.16%。
(三)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1.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迅速提高及人民健康意识增强,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将进一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医疗保险水平差异使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趋势。
2.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增长迅速。“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县城镇化程度提高,流动人口数量也相应增加;各级财政对公共卫生投入增大,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快,基本公共卫生任务不断加重,需求增长迅速。
3.疾病谱改变和老龄化社会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要求。
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卫生问题,2014年统计数字表明,恶性肿瘤、脑血管病、心脏病、损伤中毒、呼吸系统疾病是引起惠安县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且心脏病死亡率呈逐年增长趋势;2015年末,惠安县65岁以上老年人达61330人,占总人口的7.77%。人口老龄化、环境污染的增加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慢性病的防治形势将更加严峻,医疗卫生需求量将不断增加。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医疗卫生资源总量不足,医疗服务结构不合理。我县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均低于全市水平;全县卫技人员中硕士及以上学历仅占0.73%、本科占23.8%,高、中、初级职称人员分别为8.46%、22.78%、68.76%,初级职称人员占接近三分之二,且城乡分布不均,专业结构不合理,医护比例仍然较低为1:1.15,医疗技术水平整体不够高;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呼吸内科、院前急救、传染病等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全县医疗机构资源城乡分布不均衡,城镇相对集中,农村和边远地区相对薄弱;专科医疗服务能力较差,未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还未健全,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短缺。特别是优质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镇区域,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比较薄弱,新兴工业区的医疗资源相对匮乏,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薄弱和人员缺乏的现况未得到根本改善。
(二)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较低,分级医疗制度尚未形成。目前,全县的大型医疗设备均集中在县级医院和二级以上社会办医院,而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还存在基础条件差、设备少、人员素质低等状况。各级医疗机构资源利用水平各不相同,未能开展有效分工协作,分级医疗制度尚未形成。由于群众受就医观念和交通便利的影响,本应在基层医疗机构解决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多数病人涌入县级医院就诊,甚至更上级医院就诊,导致县级医院超负荷运转,门诊拥挤、病床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而基层医疗机构特别是一般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效率和效益均不高,医疗资源没有充分利用和整合,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较低,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不相适应,满足不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
(三)深化医改任重道远,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完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总体要求和改革重点,通过实行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改革以及财政、医保支付、价格、人事和绩效考评等“五个差别化政策”,为卫生事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但是医改涉及人事制度、财政投入、收入分配、药品价格等问题,重大体制机制问题亟待破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凸显。虽然我县社会办医院已初具规模,但是社会办医院和民营门诊部、个体诊所尚存在管理和运行不规范、缺乏高素质医务人员、群众认可度不高、人员稳定性差等问题,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需要进一步完善。
(四)公共卫生任务日益加重,服务能力有待加强。随着社会城市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发展,使我县人口结构与疾病谱发生变化,卫生工作面临着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问题等多重挑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繁重,而全县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偏少,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人员队伍与业务素质需要加强和提高,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队伍力量薄弱,服务能力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三、规划基本原则
(一)坚持健康需求为导向,促进系统整合原则。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统筹当前与长远,统筹预防、医疗和康复,中西医并重,注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二)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促进供需平衡及可行原则。根据本区域人口规模、布局、结构和卫生服务需求状况及发展趋势,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同时,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保障卫生资源需求和供给的相对平衡。对增加床位资源较多的区域,要充分考虑规划期内医保总额增长幅度、财力支持、卫生人力等资源的匹配性。
(三)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相结合,促进多元发展原则。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同时,要留出适当的社会办医空间,提高社会办医比重。对于能够弥补短缺地区和短缺领域需求的社会办医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坚持分级分类管理,促进均衡发展原则。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医疗卫生资源现状,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的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增加新城、大型居住区等人口导入区,郊区农村等资源短缺地区,以及康复、护理等短缺领域的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资源配置的均衡性和可及性。
四、规划目标
(一)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县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优先加强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提高县域医疗能力和水平;支持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大力发展社会办医;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社会办医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所为基础的医疗服务网络和社会办医共同发展的医疗格局,形成与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功能完善、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县预计常住人口81.9万人,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5.0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0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2.1人,医护比1:1.25,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0.77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2人。其中社会办医院按照每千常住人口床位数1.6张预留发展空间。
五、规划配置方案
(一)总体布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院包括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门诊部和个体诊所,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系政府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到2020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预计390家,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095张,其中公立医疗机构2795张、社会办医院1300张。加强大型医用设备的准入管理,乙类大型医用设备实行总量控制,配备CT机8台,MRI(医用核磁共振成像设备)3台,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2台,LA(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1台;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推进适宜卫生技术的应用,注重中医临床专科建设和中医药技术推广应用。建设卫生计生信息支撑平台,加快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全员覆盖,实现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管理等业务的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1.医院:
(1)设置公立医院3家,现有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2)设置社会办医院8-9家,现有6家社会办医院,拟增设2-3家。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设置12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每个乡镇均有1家卫生院。
(2)设置村卫生所270所,现有218个行政村264所村卫生所,人口超过2000人的行政村可申请增设1家。
(3)设置单位内部医务室,现有惠安第一中学、惠安嘉惠中学2所学校内设医务室,拟在惠安县看守所设置医务室,其它单位根据申请设置。
(4)设置民营门诊部及个体诊所,现有民营门诊部2家、个体诊所56家,门诊部控制在10家以内,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设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1家,现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设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1家,已将县妇幼保健院和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两个单位整合成一个机构。
(3)设置精神卫生机构1家,现有县精疗院。
(4)设置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1家,现有县卫生监督所,增加计生综合监督执法职能。
(5)设置急救机构,县急救中心挂靠在县医院,不单独设立急救专业机构。
(6)设置戒毒医疗机构1家,确定紫山镇卫生院设置戒毒治疗科。
(二)医疗卫生机构配置规划
1.公立医院
(1)县医院
①功能定位:县办综合医院,在规划期内,县医院从“二甲”提升到“三乙”,主要承担全县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和“120”急救中心,培训和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相应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以及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工作。
②床位:现有床位600张,增设200张床位达到800张规模。
③人员:现有医生188人、护士352人,重点加强脑外科、妇产科、心血管内科、儿科、骨科、耳鼻咽喉科、重症等科室建设和人员培养,规划期内需要增加医生80人达到268人、增加护士90人达到442人。
(2)县中医院
①功能定位:县办中医院,已达“二甲”水平,加挂县老年医院,建立医养结合基地,充分发挥中医中药优势,突出中医专科特色,运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对常见病、急慢性病、疑难病症的诊治,结合临床开展中医科研和教学工作,挖掘、总结、传承和发扬中医中药,提高中医药科学水平,承担相应公共卫生职能。
②床位:现有床位260张(含县老年医院60张床位),增设40张床位达到300张规模。
③人员:现有医生54人、护士58人,重点加强中医内科、妇科、针灸推拿科、中医肛肠科、中医骨伤科等专科建设和人员培养,规划期内需要增加医生40人达到94人、增加护士40人达到98人。
(3)县妇幼保健院
①功能定位:在规划期内,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甲”水平,提供全县妇女儿童保健和健康体检服务,开展妇产科、儿科的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危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
②床位:现有床位140张(老年医院60张床位归并到县中医院),考虑二孩政策实施,增设110床位达到250张规模。
③人员:现有编制153名,其中医生54人、护士58人,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的人员和编制已撤并到县妇幼保健院,规划期内需要增加医生14人、护士22人。
2.社会办医院
(1)功能定位:社会办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满足全县居民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个性化及高端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口腔、医学美容、护理院等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
(2)机构设置:现有泉州德诚医院、惠安惠兴医院、惠安施雄中西医结合医院、惠安台商创业基地便民医院、惠安海峡医院、惠安惠光眼科医院等6家,拟增设2-3家社会办医院。到2020年,泉州德诚医院达到“三乙”医院,惠安惠兴医院按现有“二乙”加强建设,惠安惠光眼科医院达到专科“二甲”医院水平。
(3)床位:社会办医院现有床位766张,占全县总床位26.96%,到2020年,预计全县常住人口81.9万人,按每千常住人口床位1.6张预留发展空间共计1300张床位,需要增加床位534张,其中:泉州德诚医院由现有的500张增至600张,惠安惠兴医院由现有108张增至150张,惠安施雄中西医结合医院由现有60张增至80张,惠安聚龙医院(由惠安台商创业基地便民医院变更而来)由现有28张增至99张,惠安海峡医院由现有20张增至50张,其余271张床位预留给新建社会办医院。
(4)人员:现有6家社会办医院共有医生230人、护士266人,结合拟新设置2-3家医院预计共需增加医生260人、护士300人。
3.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①功能定位: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向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受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村卫生所的综合管理、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的培训等,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监测并及时报告和协助处理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预防接种,协助县卫生监督机构实施卫生监督,参与爱国卫生工作。中心镇卫生院除具备一般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外,还应开展普通常见手术等,着重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②机构设置:全县12个镇有11家乡镇卫生院和1家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中东岭、崇武、净峰、黄塘等4个镇为中心卫生院,其它为一般卫生院。到2020年,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已加挂惠安县第二医院)和崇武镇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水平,其它乡镇卫生院达到 “一级甲等”标准。
③床位:全县12家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床位775张,到2020年需要增加320张床位达到1095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的设置。其中:崇武镇中心卫生院由现有120张增至150张,东岭镇中心卫生院(惠安县第二医院)由现有200增至325张,黄塘镇中心卫生院由现有50张增至80张,净峰镇中心卫生院由现有60张增至80张,东桥镇卫生院由现有60张增至100张,涂寨镇卫生院由现有40张增至60张,紫山镇卫生院由现有35张增至45张,螺阳镇卫生院由现有40张增至50张,山霞镇卫生院由现有40张增至50张,辋川镇卫生院由现有40张增至50张,小岞镇卫生院由现有30张增至45张。
④人员:2016年5月,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含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调整编制为811名,现有卫生人员610人,其中医生254人、护士191人、公共卫生人员90人;到2020年,卫生人员达到800人,其中医生316人、护士276人、公共卫生人员183人,着重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2)村卫生所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①功能定位: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
②机构设置:全县218个行政村(含11个居委会)设有264所村卫生所,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设置1家村卫生所,人口超出2000人的行政村可申请增设1家村卫生所。目前,新增1个行政村和1个空白行政村需要新设置村卫生所。镇卫生院所在地一般不设村卫生所,已经设立村卫生所的逐步合并成一家并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螺城镇10个社区居委会村卫生所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站转型,螺城镇中新社区卫生所工作由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
③人员:全县现有乡村医生693人,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每所村卫生所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新进乡村医生应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3)单位内设医务室
①功能定位:负责本单位或本功能社区的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但不能对社会公众开展诊疗活动。
②机构与人员设置:现有惠安第一中学和惠安嘉惠中学医务室2家,拟在惠安县看守所设置医务室,今后新设置的单位内部医务室,其职工总数应在1000人以上方可申请,设置地点应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内,人员配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4)民营门诊部及个体诊所
①功能定位:根据居民健康需求,提供相关医疗卫生服务,不得开展助产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法定传染病诊治、预防接种等业务,不得截留急、危、重症病人和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不设病床。
②机构与人员设置:门诊部设置实行总量控制、布局调整的原则,现有2家门诊部,总量控制在10家以内。个体诊所根据需要设置,鼓励具备资质人员依法开办诊所,优先发展中医、口腔等专科特色诊所。门诊部及诊所的人员配置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执行。
4.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①功能定位:完成上级下达的指令性任务,承担全县疾病预防控制专业公共卫生任务以及相应的业务管理、信息报送等工作;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报告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疾病病原的实验室检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等。
②机构与人员设置:仅设置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再单设其他专病预防控制机构。现有编制63名,根据《中央编办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4〕2号)要求,今后人员编制按照上级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占编制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不得低于70%,着重加强公共卫生人员培养和实验室能力建设。
(2)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①功能定位:提供全县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以及与妇幼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全县生殖保健指导中心及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妇幼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培训、业务指导、检查考核、信息管理、适宜技术推广等工作,指导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妇幼保健和优生优育工作。
②机构与人员设置:设置县妇幼保健院,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已撤并到县妇幼保健院,撤并后,惠安县妇幼保健院根据人员划转的情况核增相应数额的事业编制。
(3)精神卫生机构
①功能定位:承担辖区内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精神疾病监测、预防、治疗、康复,开展精神卫生咨询,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公共卫生工作进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和考核。
②机构和床位:现有县疗养院,共有床位300张,规划期内增加床位50张达到350张。
③人员:现有医生13人、护士30人,规划期内需要增加医生10人达到23人、增加护士30人达到60人。
(4)县卫生监督所
①功能定位:负责公共卫生综合监督工作,承担公共场所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职业病防治情况统计和调查分析;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涉水产品、消毒新产品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执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评估;负责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的技术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处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等违法行为,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打击“两非”等工作。
②机构与人员设置:县卫生监督所系全县卫生计生综合执法机构,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县卫生工作者协会已撤销合并到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监督所核定事业编制23名,着重加强工作人员综合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5)县急救中心
①功能定位:负责全县日常院前急救和急救任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指挥调度辖区内医疗机构急救资源,开展紧急救援;对全县急救站、医院急诊科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②机构设置:现有县急救中心挂靠在县医院,不再单独设置急救中心;东岭镇中心卫生院、崇武镇中心卫生院和泉州德诚医院、惠安惠兴医院分别设立急救站,其他乡镇卫生院和医院分别设立急诊科室。
③人员:现有院前急救的专业医生13人、专业护理人员20人,进一步加强专业急救队伍建设。
(6)戒毒医疗机构
①功能定位:负责全县戒毒医疗工作,采取医疗、护理、康复等医学措施为全县吸毒人员提供戒毒医疗服务,帮助其减轻毒品依赖,促进身心康复。
②机构设置:紫山镇卫生院设置戒毒治疗科,设置10张治疗病床。
③人员:至少配备9名卫技人员,其中至少3名医师、5名护士和1名心理卫生专业人员,封闭式管理的戒毒治疗科至少应当配备4名具有合法上岗资质的保安人员。规划期内紫山镇卫生院应增加人员编制15名达到53名,并通过招聘、进修、培训等方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戒毒医疗水平。
六、重点建设项目
(一)县医院建设项目
1.急诊医技楼、病房大楼和后勤综合楼改扩建工程:改扩建面积32000平方米,投资总额9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6—2018年。
2. 由于县医院受场所限制难于扩大规模,拟在紫山镇规划200亩建设新院,规划选址、设计及建设前期期限2017-2020年。
(二)县妇幼保健院计生服务楼
新建计生服务楼的建筑面积5200平方米,投资总额18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2019年。
(三)惠安县中医院
在充分保护现有周边环境的情况下对县中医院进行扩建,建立医养结合基地,在中医院前方进行征地,用于老年医院及医养结合基地建设,投资总额2000万元,建设期限2017-2021年。
(四)东岭镇中心卫生院
拟整体搬迁至东岭片区与惠东工业园区交界位置,建设用地100亩,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总投资3亿元,建设期限为2017-2020年。
(五)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门诊病房楼改扩建工程:改扩建面积2000平方米,投资总额15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6—2017年。
2.公共卫生综合楼: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投资总额15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6—2018年。
(六)螺阳镇卫生院
医疗综合楼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投资总额13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6—2018年。
(七)小岞镇卫生院
公共卫生综合楼的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投资总额16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2018年。
(八)辋川镇卫生院
公共卫生综合楼的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投资总额7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8—2020年。
(九)黄塘镇中心卫生院
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投资总额28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6—2017年。
(十)崇武镇中心卫生院
病区改造的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投资总额2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2019年。
(十一)山霞镇卫生院
附属设施的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投资总额20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7—2019年。
(十二)县卫生进修学校
目前教学楼破烂不堪,需改造面积2100平方米,投资总额150万元,建设期限为2016—2017年。由于县卫生进修学校教学楼和办公楼均系条石结构,争取就地翻建,建设期限2017-2019年。
(十三)乡镇卫生院配备消防水池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的规定,12个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业务用房应配备消防水池。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是政府对医疗卫生事业进行宏观调控和合理配置,列入政府的工作目标和考核目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县域医疗卫生规划的领导,将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政府投入机制,明确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切实落实对公立医疗机构的投入政策,对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等机构的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形成规范合理的公立医院政府投入机制;对承担政府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按照规定给予政府补偿;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给予合理补助,支持村卫生所建设。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和新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行管办分开、政事分开,实行医药分开。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建立更加合理的医保付费机制。
(二)明确部门职责,强化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工作。发展与改革部门要将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纳入全县规划,根据规划安排公立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保障职能,加大医疗卫生经费投入,医疗卫生经费投入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人事与社保、编制等部门要根据我县千人口拥有医师数、护士数、床位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实际情况,科学核定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床位的编制,加快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土地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城乡规划审批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用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规划的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和设置,调整医疗卫生机构的布局和功能,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效率。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促进现有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分配。采取政策鼓励,引导资源向社区、农村和基层机构流动;引进竞争机制,优胜劣汰,使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合理,提高医疗服务综合能力和资源的整体配置效率。建立和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合理引导和树立小病在基层在社区、大病去医院的就医理念,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降低医疗服务成本。在控制总量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社会办医,引导社会资本在医疗资源缺乏的地区设立医疗机构,形成与公立医院公平竞争的态势。在医疗资源的增量部分,要严格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合理布局;在增量资源的配置上,要优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四)强化行业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卫生计生法律和法规,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进行统一规划、统一调配、统一监督和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与任务。按社会需求控制和调整机构规模,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改善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认真执行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制度、执业登记制度和机构评审制度。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制度,实时掌握医疗机构动态信息;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维护健康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
附件:惠安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情况表(2016—2020年)
附件
惠安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床位增加情况表
(2016—2020年)
| 单 位
|
现有床位数(张)
|
拟增加床位数(张)
|
增加后床位数(张)
|
|
| 县医院
|
600
|
200
|
800
|
|
| 县中医院.老年医院
|
260
|
40
|
300
|
|
| 县妇幼保健院
|
140
|
110
|
250
|
|
| 崇武镇中心卫生院
|
120
|
30
|
150
|
|
| 东岭镇中心卫生院
(惠安县第二医院)
|
200
|
125
|
325
|
|
| 净峰镇中心卫生院
|
60
|
20
|
80
|
|
| 黄塘镇中心卫生院
|
50
|
30
|
80
|
|
| 螺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0(康复病床)
|
——
|
60
|
|
| 螺阳镇卫生院
|
40
|
10
|
50
|
|
| 紫山镇卫生院
|
35
|
10
|
45
|
|
| 涂寨镇卫生院
|
40
|
20
|
60
|
|
| 山霞镇卫生院
|
40
|
10
|
50
|
|
| 东桥镇卫生院
|
60
|
40
|
100
|
|
| 小岞镇卫生院
|
30
|
15
|
45
|
|
| 辋川镇卫生院
|
40
|
10
|
50
|
|
| 疗养院(隶属民政局)
|
300
|
50
|
350
|
|
| 合 计
|
2075
|
720
|
2795
|
抄送:市政府办、市卫计委,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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