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300-2017-00109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17〕94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7-07-14
惠政文〔2017〕94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惠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4日
惠安县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闽政〔2016〕66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17〕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工作目标
2017年底前,建成覆盖县、镇两级的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实体大厅服务融合发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逐步推进全县网上政务服务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促进政务全流程电子化,提高行政办事服务效率,政务服务标准化、网络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2020年底前,互联网成为提供政务服务的重要方式,政务服务协同化、主动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大幅提升,实现共享服务平台、共享服务信息、共享服务成果,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二、
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规范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群众、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依申请办理的相关行政权力事项的统称,下同)的内容要素,包含但不仅限于事项名称、事项类型、设定依据、实施机构、法定办结时限、承诺办结时限、结果名称、结果样本、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形式、审查标准、通办范围、预约办理、网上支付、物流快递、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实行网上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依托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安分厅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2017年底前,完成县、镇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进一步梳理、规范和公开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启动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全县事项的数据内容,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县审改办牵头负责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和清单公布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梳理和规范配套的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等办事服务指南,并监管各相关单位事项公布和动态更新情况。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加强和规范电子证照生成。2017年底前,依托市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做好适用电子形式的申报材料梳理确认和数据录入,加快已办结的历史证照存量数据的清洗、加工、封装及转化工作。将电子证照作为审批流程办结环节的一种证据化结果,纳入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以及部门业务系统的办理流程,实现电子证照和网上办事事项的统一。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加快全县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并逐渐取代纸质档案。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档案局、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规范简化办事材料。2017年底前,各部门对照电子证照库,调整清理不属于网上办理的事项,清理现有办事中重复提交的材料,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以共享方式获取材料。2017年底前,实现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与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电子证照库对接,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凡电子证照库中有的材料,不再要求公众重复提交。2018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一码管理”,分别以身份证号和社会信用代码为索引,关联各部门涉及个人和法人的业务数据,调整升级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支持“一码”查询和记录业务数据。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17年6月底前,全县90%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即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以上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理。2018年底前,针对各事项逐项调整原有纸质材料受理反馈制度,不得拒绝经电子签名以电子形式提交的申报材料,实现3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即省网上办事大厅“四星级”及以上的事项)。2020 年底前,实现60%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事项受理和结果反馈方式。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五)创新服务模式。2017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流程对接,支持审批事项跨层级在线联动办理。2018年底前,打通各级部门办公系统间的数据和流程连接,支持跨镇、跨部门、跨层级在线联动办公、公文会签、任务督办等;在教育、卫生、社保、养老、住房等领域利用大数据分析群众行为习惯和办事需求,探索主动性、个性化服务。2020年底前,大多数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主动服务,主动服务成为政务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式。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卫计局、人社局、民政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六)全面公开服务信息。2018年底前,基本建成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县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融合、平台对接和应用兼容,并在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同时,整合中介服务电子化成果即第三方报告,主要为中介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评估、检验、检测等报告,并实行公开信息的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信息公开办、数字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七)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2017年底前,完成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2018年底前,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构建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县政府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前端融合、平台对接和应用兼容,县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统一的前端展现。2018年底前,整合全县各类政务网上服务资源,推动县本级部门自建办事服务平台的接入,按各类政务不同需求,分别分发推送相关共享信息,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综合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新闻资讯、政策发布、网上办事等网上政务一站式服务,并推广应用基于移动终端的全省政务服务APP;在车辆管理、交通出行、出入境、医疗、生活缴费、税务、户政等高频便民服务领域,开展业务系统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深度对接,实现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一网通办”。2018年底前,整合县级现有咨询投诉平台,依托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统一对外服务,梳理建立县级政务知识库,做好内容发布推送和调整更新工作,建立政府统一电话呼叫中心,实现便民咨询投诉一号通。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信访局、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八)推进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2017年底前,实现非密政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事项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开展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服务流程融合,共享后台基础数据库和流程信息,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主动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全省统一的预约服务等功能,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流程闭环服务。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建立和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按照市统一部署,2017年底前,建立和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做好多卡融合公共平台、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衔接工作,支持申请人通过智能卡、网上银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缴纳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的费用,审批部门和代收机构、收款银行不得拒绝申请人使用网上支付。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局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推动基层服务窗口与网上办事大厅无缝对接。按照市统一部署,2017年底前,依托市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实现社区综合服务窗口在全县镇、村(社区)全覆盖,打造“便民15分钟服务圈”。2018年底前,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在镇、村(社区)一级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贴近服务。2017年底前,依托省、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统一平台,实现县、镇、村(社区)三级支撑使用,实现95%以上镇、村(社区)对接应用,并同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与社区综合受理平台、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对接。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民政局、综治办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农林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2017年底前,依托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提升各类政务服务和管理应用统一的软硬件支撑水平。启动建设县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各部门数据汇聚共享。2020年底前,建成数据交换共享平台和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推动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经济、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的整合汇聚,推动数据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推动数据引进和数据开放,借助和共享第三方数据,形成政务服务大数据的超集,丰富和扩大政务服务大数据的内涵和外延,不断提升其有效性。积极推动政务数据开放,采用众筹、众包等方式,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创新开发多级、多层、跨领域的公共服务。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农林局、海洋与渔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二)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17年底前,持续完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推动公共事业、车辆监控、城市安全等领域的一批信息化项目应用。2019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网络、数据、应用、安全、服务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应用。2020年底前,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公共安全、车辆管理、交通出行、市政公用事业、旅游产业、医疗保健等重点便民服务领域,推广智慧化应用和大数据分析运用,打造透明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和多渠道、主动式、个性化的惠民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县经信局、政府办(数字办)
责任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考评中心、公安局、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卫计局、综治办等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三)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2018年底前,县直部门组织清理由本部门负责实施的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部门管理制度,并按《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修订,支持网上政务服务。严格执行省网上办事大厅运行管理办法,配套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网络、平台的运行和管理;在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总体框架下,制定我县技术规范,促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高水平建设。
牵头单位:县审改办、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法制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四)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按照市统一部署,2017年底前,实现全县行政村与国道、高速的
牵头单位: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经信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十五)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开展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设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与通报预警平台,开展网络安全事件统一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建立网络安全员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规范管理运维及承建单位的行为,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漏洞查处、网络违法违规行为打击等相关工作的调查处置机制。加大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完善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支撑的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在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政务数据汇集共享等重要信息系统部署网络安全监控终端;规划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时,采用国产密码技术和产品进行保护,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定期评估。已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在2017年底前制定国产化密码应用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严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系统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密码管理局、保密局、网信办
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建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召集人,县政府办、审改办、经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民政局、综治办参加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具体工作由县政府办牵头,县审改办、经信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民政局、综治办等参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办会同经信局负责牵头统筹推进、监督考核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信息平台向上对接、转移部署和规划建设。县审改办会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推动实施与“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改革。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县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具体分管领导负责推动本单位工作,形成全县同步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考核监督。县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联席会议会同县效能办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纳入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列入绩效评估“一季度一督查”,季度绩效评估成果将在绩效考评时予以体现;各相关察访核验单位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并定期将察访核验情况报县效能办。
(四)加强推广应用。各级各部门要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业务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素质、服务水平和信息平台操作能力。通过新闻媒体、新媒体等各种形式,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宣传,积极引导公众和企业通过互联网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附件: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附件
2017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任务进度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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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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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阶段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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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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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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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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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上服务事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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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完成县、镇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进一步梳理、规范和公开工作;按照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启动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全县事项的数据内容,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县审改办牵头负责梳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项目名称和清单公布工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负责梳理和规范配套的办理要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申请材料等办事服务指南,并监管各相关单位事项公布和动态更新情况。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县级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向县政府门户网站整合工作,及时对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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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改办、
县行政服务中心
管委会、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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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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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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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规范电子证照共享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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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依托市电子证照共享平台,将电子证照作为审批流程办结环节的一种证据化结果,纳入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以及部门业务系统的办理流程,实现电子证照和网上办事事项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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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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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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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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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简化办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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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各部门对照电子证照库,调整清理不属于网上办理的事项,清理现有办事中重复提交的材料,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中明确以共享方式获取材料。实现网上办事大厅、行政审批系统与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目录、电子证照库对接,在事项办理过程中凡电子证照库中有的材料,不再要求公众重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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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审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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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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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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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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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底前,全县90%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即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以上的事项)实现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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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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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服务模式
|
2017年底前,完成县级行政审批系统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流程对接,支持审批事项跨层级在线联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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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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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
|
2017年底前,完成网上办事大厅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实现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政务服务规范运作;推动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手机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多渠道融合应用的便民服务“一张网”。
|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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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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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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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实现非密政务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实体政务大厅,实行事项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开展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服务平台服务流程融合,共享后台基础数据库和流程信息,实现预约、咨询、受理、办理、查询、反馈等环节的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主动对接省网上办事大厅全省统一的预约服务等功能,实现线上与线下全流程闭环服务。
|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
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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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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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网上办事缴费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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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按照市统一部署,建立和完善网上办事缴费机制。做好多卡融合公共平台、非税收入网上缴费平台与省网上办亊大厅的衔接工作,支持申请人通过智能卡、网上银行、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等方式,缴纳网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涉及的费用,审批部门和代收机构、收款银行不得拒绝申请人使用网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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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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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惠安县支行,
县直相关部门,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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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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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基层服务窗口与网上办亊大厅无缝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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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依托市社区综合受理平台,实现社区综合服务窗口在全县镇、村(社区)全覆盖,打造“便民15分钟服务圈”。依托省、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统一平台,实现县、镇、村(社区)三级支撑使用,实现95%以上镇、村(社区)对接应用,并同步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与社区综合受理平台、行政服务中心系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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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县民政局、
县综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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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信访局,
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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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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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政务数据汇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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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依托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提升各类政务服务和管理应用统一的软硬件支撑水平。启动建设县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各部门数据汇聚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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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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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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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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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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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前,持续完善电子政务基础网络,推动公共事业、车辆监控、城市安全等领域的一批信息化项目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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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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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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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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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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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统一部署,2017年底前,实现全县行政村与国道、高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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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电信公司、
县移动公司、
县联通公司、
县广电网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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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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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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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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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已建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系统,2017年底前制定国产化密码应用方案,县密码管理局负责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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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密码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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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相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工业园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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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 2017年7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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