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300-2025-00084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5〕1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7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5-02-27 17:32

      惠政文〔2025〕18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惠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一、计划目的

      制定和实施本计划的目的是有效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功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计划意义

      通过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把握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提高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针对性,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对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特别是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

      三、计划范围

      本次2025年度惠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的地域范围为惠安县行政区域范围,包括惠安县各镇、惠安经济开发区及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四、编制依据

      (一)《惠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

      (二)《惠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三)《惠安县住房保障规划》;

      (四)《惠安县年度土地储备计划》;

      (五)《惠安县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

      五、编制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为基本要求,立足保护资源、保持发展、保障民生,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控制增量,积极盘活存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落实,确定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作用。

      六、编制基本原则

      (一)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域城镇协调发展规划的具体落实,计划和规划的制定、实施必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共同促进城市的可协调发展。

      (二)坚持与城市产业结构和空间结构的调整相协调原则。在中心城区加快推进“优二进三”政策,限制不符合城市产业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项目,严禁供应违背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建设用地。

      (三)坚持差别化土地供应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状况,实施差别化的土地供应政策,以供给引导需求,增强土地供应的主动性,发挥土地供应的宏观调控作用。

      (四)坚持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原则。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重点保障我县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及基础设施项目的土地供应。

      (五)坚持鼓励盘活存量,严格限制增量原则。合理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低效用地再开发和新区开发中的空间布局,加强土地收储工作,挖掘城市存量土地利用潜力,控制城市建设外延扩张,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和集约利用。

      七、计划指标

      (一)总量。2025年度惠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81.88公顷以内。

      (二)结构。2025年度惠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3.2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2.40公顷,住宅用地49.24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7.6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39.39公顷。

      (三)时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时序,只考虑安排惠安县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的供应时序,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业和其他用地根据项目的具体进展情况进行供地。2025年惠安县住宅、商服用地计划初步确定分四个时间段均衡供应,第一时间段20.84公顷,第二时间段9.90公顷,第三时间段9.07公顷,第四时间段32.67公顷。

      八、政策导向

      (一)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按照省、市、县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重点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做好重点项目用地审批服务,加快推进重点项目的用地供应。

      (二)保障新增长区域发展用地。保障县城中心区、一中分校片区、城西片区、泉惠石化工业园区、惠安经济开发区等产业载体的发展空间,保障招商项目和市政设施建设用地供应,促进产业集聚,引导工业企业向开发区集中。

      (三)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住宅用地供应结构,根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情况,把握住宅用地的节奏和时序,灵活确定竞价竞拍方式,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情况,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优先供应存量土地,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加大土地收储和城市更新改造力度,盘活存量土地供应,探索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

      (五)保障统筹城乡和县域城镇化的用地供应。优先保障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加快补齐民生短板,强化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的优质服务供给,促进民生改善,优化城镇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增强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加快城乡融合发展。

      九、保障措施

      (一)计划实施。2025年度惠安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县资源局具体组织实施。县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将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建立供应计划的地块公布机制,明确土地供应政策,稳定市场预期。

      (二)计划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供应地块的,各镇、惠安经济开发区及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应向县资源局提出计划调整方案,经县资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审核,调整后的地块由县资源局及时公布。

      (三)计划协调。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县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和工信商务局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主动服务,切实解决计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逐步完善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

      十、 本计划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惠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3.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4.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附件1

      惠安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合计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合计

    体育用地

    教育

    用地

    合计

    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

    181.88

    23.24

    32.40

    49.24

    37.61

    0.54

    21.83

    39.39

    0.68

    0

    0

     

     附件2

      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5年度本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49.24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49.24公顷(商品住宅用地49.24公顷,共有产权住宅用地 0公顷),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0公顷,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0公顷),其他住宅用地 0公顷。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计划供应的住宅用地规模。在区域分布上,紫山镇31.6公顷、东岭镇5.8公顷、螺城镇2.27公顷、螺阳镇7.17公顷、崇武镇2.4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片区房地产发展均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方面。惠安县用地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各镇人民政府积极稳妥组织好征地、拆迁工作,确保计划顺利实施;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加强计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定期向县用地联席会报告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时沟通协调处理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规划编制方面。县资源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保障工作,根据供应计划提供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

      (三)财政保障方面。县自然资源收购储备中心通过财政部门批准用于土地储备的资金及依法依规筹集的资金,确保储备土地资金到位。

      本计划向社会公开,网址为http://www.huian.gov.cn。

     

      附件3

      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合计

    49.24

    49.24

    0

    49.24

    0

    0

    0

    0

    紫山镇

    31.6

    31.6

    0

    31.6

    0

    0

    0

    0

    螺阳镇

    7.17

    7.17

    0

    7.17

    0

    0

    0

    0

    螺城镇

    2.27

    2.27

    0

    2.27

    0

    0

    0

    0

    崇武镇

    2.7

    2.7

    0

    2.7

    0

    0

    0

    0

    东岭镇

    5.8

    5.8

    0

    5.8

     

    0

    0

    0

     

     附件4

      惠安县2025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住宅用地类型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1

    德诚医院南侧储备地

    螺阳镇

    3.27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一季度

    2

    东岭镇综合体

    东岭镇埔尾村

    5.80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二季度

    3

    崇武镇大岞路北侧地块

    崇武镇

    2.40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二季度

    4

    一中分校安置地

    螺阳镇

    1.37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二季度

    5

    小桥春野文旅项目

    紫山镇坝下村

    3.60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三季度

    6

    螺阳镇原城南新区安置地

    螺阳镇

    2.53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三季度

    7

    西苑邮政片区

    螺城镇

    2.27

    商品住宅

    拍卖

    第三季度

    8

    亮亮中学西侧、两馆北侧

    紫山镇

    28.00

    商品住宅

    拍卖

    第四季度

    合计

       

    49.24

         

      单位:公顷

      县直有关单位:县资源局、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商务局。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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