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1200-2021-00115
    • 备注/文号:惠政办〔2021〕47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1-30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12-02 11:54
       

    惠政办〔2021〕47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

    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惠安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动我县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大力发展绿色经济新业态,推动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后劲赋能,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立足县委建设海丝现代化工贸港口旅游城市发展定位,围绕“五新促发展 千亿再出发”发展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等重点专题决策部署,全力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加快产业绿色化、智能化转型,坚定不移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每年实施省、市、县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50项以上,力争2022-2023年全县技改投资平均增速20%以上;每年实施绿色制造、节能降耗、分布式光伏发电重点项目4项;每年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5条以上;每年新增60家以上企业上云上平台。

    三、重点任务

    (一)绿色转型计划

    1.实施绿色制造项目。鼓励企业选用绿色工艺和设备,构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推动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申报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体系制造项目。到2023年,全县累计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制造项目5个以上,全县绿色制造水平明显提升,企业绿色发展理念显著增强。

    2.实施节能降耗项目。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鼓励支持工业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推动石化、食品等重点行业开展能效对标达标行动;实施锅炉(窑炉)节能改造、分布式光伏发电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重点工程,分批推进改造,努力挖掘存量节能空间。每年实施节能降耗项目4个,到2023年,全县累计实施10个项目,实现节能量2万吨标煤。

    3.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大力推进泉惠石化园区集中供热建设,持续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巩固提升集中供热工程,推动泉惠石化工业园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推进清洁替代,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改造,鼓励企业通过厂区屋顶等闲置资源,引进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能耗水平,实现零碳或低碳排放。强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实现废物循环化、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发改局,惠安生态环境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智能改造计划

    1.推广智能化生产线。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应用,推广应用型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远程运行维护等智能制造发展新模式,每年推广数字化生产线5条。到2023年,全县累计推广数字化生产线15条。

    2.推广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基于安全可控关键技术装备,在加工、装配、检测、物流等环节,开展工艺改进和革新,建立数据采集分析系统和制造执行系统(MES),推动设备联网和生产环节数字化连接。每年力争培育数字化车间1个以上。到2023年,全县累计建设数字化车间16个。

    3.推广智能化工厂。鼓励有基础的企业,利用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进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应用,建立制造资源协同管理平台,实现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推动达利、华辉玻璃等企业加快向智能化工厂发展,力争到2023年建设智能化工厂1个。

    责任单位:县工信商务局、科技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数字赋能计划

    1.培育“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标杆。推动重点行业龙头企业、优势制造企业结合5G技术开展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应用。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支持企业建设5G全连接工厂充分发挥国内外知名工业互联网平台的龙头作用,整合生态体系资源、平台资源、产业运营能力、行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经验,打造一批面向行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到2023年全县力争培育“5G+工业互联网”应用示范项目1-2项。

    2.推广应用工业APP。支持培育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场景的工业APP,重点推动工业智能控制软件、工艺过程分析模拟和优化软件、供应链管理软件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研发支持装备智能化、机电一体化、工业自动化的工业嵌入式软件,提高基础工业软件及相关服务供给能力。到2023年,全力争推广工业APP典型应用案例2-3个。

    3.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发挥通信运营商云服务作用,支持广大中小企业通过购买服务、租用系统,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应用软件和云服务,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实现中小企业设计、制造、服务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初步对接,提升社会制造资源配置效率。每年新增推动60家企业上云。到2023年,全力争推动300家企业上云上平台。

    责任单位:工信商务数字办,各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四、扶持政策

    (一)推动技术改造。对规上企业当年新引进的生产性设备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的(其中石雕、箱包、服装行业以及革命老区村内的规上企业生产性设备投资额20万元及以上),按新引进生产性设备发票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固定资产产权属于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视同为采购设备,可享受上述补助政策。

    (二)推广智能示范。对工业企业获得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的,在享受市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一次性按市级奖励资金的70%给予叠加奖励;对新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在享受市级奖励基础上,县财政分别按市级奖励资金的70%给予叠加奖励。对石雕规上企业新引进的智能化设备(特指红外线定位大切机,自动切边机、造型机,自动大磨机,电脑全自动平面雕刻机、侧面雕刻机、立体雕刻机),按智能化设备发票总额的1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推广绿色发展示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节能循环经济示范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纳入我县年综合能源消耗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且首次获得由国家认监委公布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颁发的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重点用能单位,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四)支持节能清洁能源改造。支持工业企业进行锅炉节能改造、电机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能量系统优化、综合能效提升等节能改造项目,对节能技术改造年实现节能量达1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按其节能量每吨500元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实施“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改造设备投入且已自行拆除燃煤锅炉设备,并报经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且在其平台状态变更为拆除的,按新增或改造清洁能源设备投入发票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并给予每蒸吨1万元的拆除费用补助。

    (五)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新购置研发仪器设备(研发专用)的,且购置金额20万元及以上,按购置设备发票总额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与设计机构达成1年及以上合作合同,且实际设计服务费20万元及以上规上企业,并预先在工信商务部门备案,按设计服务费的1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六)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推动企业基础设施、平台系统和业务应用上云,对年度云服务费5-5万元(不含5万元)的企业,按照服务费不高于30%给予上云企业补助。

    (七)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作。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加快转型升级步伐,支持我县石化、鞋服箱包食品饮料、纸制品、石雕石材、机械装备、新型建材等传统产业实施工业互联网示范工程。对工业互联网示范项目按与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镇、工业园区领导任成员的惠安县推动企业绿色数字技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日常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惠安县推动企业绿色数字技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了解汇总各责任部门工作推进进展情况。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本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行动计划工作按照时序有序推进。

    (三)强化考核管理。对专项行动完成情况实施定期通报、年度验收,并将各镇、工业园区技改投资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同时,将绿色转型、智能改造、数字赋能三大计划实施项目情况进行加分考核。

    (四)做好服务帮扶。要做好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帮扶政策的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挖掘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带动一批项目实施。要做好“妈妈式”服务,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要素保障问题及其他困难问题,主动为企业和项目排忧解难,助推企业发展。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总结推动惠安县绿色数字技改专项行动方案及三个行动计划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在各级新闻媒体宣传,形成良好的氛围。要发挥标杆企业或项目的示范作用,带动更多企业开展绿色改造、智能改造和数字赋能,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县直有关部门:县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商务局,惠安生态环境局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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