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100-2021-00003
- 备注/文号:惠金融办〔2021〕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6
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惠安县司法局
关于公布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DB35/1810─2018)及“三定”规定,重新梳理调整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权责清单,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梳理公布权责清单。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权责事项24项,其中其他行政权力6项、行政处罚2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公共服务事项4项、其他权责事项6项。依法确定的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全面落实权责清单。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履职尽责,逐步健全完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持续推进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编制简明易懂的运行流程和服务指南,畅通权责清单公众互动渠道,方便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查询、使用和监督。
三、加强运行监督管理。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权责清单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健全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发生变化或审批服务改革要求等,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更新,并向社会公布,确保权责清单的严肃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附件: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权责清单
中共惠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惠安县金融工作办公室
惠安县司法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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