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09-30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惠崇政〔2023〕22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5-06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安县崇武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17:15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惠安县崇武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

    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做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工作,保障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正常运转,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2〕1008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泉农综〔2023〕3号)《惠安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惠农产改办〔2023〕1号)文件精神,就做好本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惠安县崇武镇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崇武镇村集体经济组织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区组织换届的部署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产生符合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求、团结带领集体成员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班子特别是带头人,不断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为提升党在农村的执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二、工作目标

    全镇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按照统一部署进行换届选举,产生新一届成员代表、理事会、监事会,原则上任期五年,与村民委员会保持一致。新一届组织机构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新一届理事会可参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结合实际提出修订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建议,提请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全面加强党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统一领导,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鼓励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各村应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本辖区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填写《镇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汇总表》(见附件10),并形成工作情况总结报送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可由上一届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及部分社员代表组成。工作小组成立后应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

    (二)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方式、选举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商议形成新一届成员代表选举办法、新一届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建议名单以及选举办法,报请镇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实施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各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以下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1.推荐户代表

    组织推荐户代表。以户为单位填报推荐表,一户一名,户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代表推荐完成后汇总形成户代表名册。

    成员大会可以采取成员户代表统一集中的形式召开,也可以采取分成员小组的形式召开(成员小组按原村民小组区域划分设立)。召开成员大会应当有由本社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户代表参加,且实行成员户代表“一人一票制”,所做决定须经到会的成员户代表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

    2.选举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

    成员代表候选人由各小组提名、推选并经村党组织审核确定,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者成员小组会议,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选举办法》并以户代表直选的方式,在成员代表候选人中选举产生新一届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人数一般与章程规定一致,由各村/组进行配置确定),成员代表任期一般与村民代表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积极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合法程序推选为成员代表。经换届选举工作小组汇总后形成成员代表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拍照存档。

    3.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由成员代表推荐、党支部提名并报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审查后符合候选人资格条件的,由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将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拍照存档。理事会成员、财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作为监事会成员候选人。

    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通过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理事会成员与监事会成员不得同时兼任。理事长和监事长分别由理事会成员会议和监事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

    4.资料归档

    换届选举完成后,将选举结果进行公布,各项会议决议书面资料、公示影像资料应报镇备案。各村要将全部选举资料(包括户代表推荐表、各项选票、会议记录等)以统一形式归档报镇留档。

    (四)及时变更相关信息。换届选举完成后,要及时做好新旧理事会、监事会工作交接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变更登记工作。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信息年检。

    四、时间安排

    各村应及时部署,安排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分阶段有序推进。

    (一)准备阶段。2023年5月底前,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出台村级工作方案,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二)实施阶段。各村要严格把关,认真制定各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明确选举方式、选举程序、时间安排等内容,应于 2023 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辖区内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总结阶段。2023 年9月底前,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完成信息变更,并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是事关农村发展稳定的大事,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方案,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推进。各村要高度重视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专班,形成领导重视,专班推进、精心组织的工作格局,确保集体经济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村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镇农业农村办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三)加强培训交流。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各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培训,做好政策解释、选举指导、答疑释惑工作,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总结有效经验,提升工作质效。

    (四)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各村要按照《泉州市委组织部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泉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深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农综〔2022〕93 号)工作要求,以本次换届选举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补缺补漏,进一步开展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再“回头看”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机制,拓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功能,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附件:1.xx镇 xx股份经济合作社第x届户代表推荐书(样本)

    2.xx镇 xx股份经济合作社第x届户代表名单(样本)

    3.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选举办法(样本)

    4.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名单(样本)

    5.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候选人名单(样本)

    6.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候选人名单(样本)

    7.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样本)

    8.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选举结果报告(样本)

    9.xx镇xx股份经济合作社监事会选举结果报告(样本)

             10.xx镇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汇总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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