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岭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10 21:43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惠安县东岭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2023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ian.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东岭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东岭镇东岭村百美路5号,邮政编码:362141,电话:0595-878813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要求,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我镇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1条,社会救助信息公示4条,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情况1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1条,应急预警信息3条,筹资筹劳1条,上级政策解读1条,宅基地使用情况1条,“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3条,回应关切2条,其他信息4条。在镇政府机关大院政务宣传栏中主动公开信息28条,刊登内容主要为政府工作方案、政策规章、财政经济、城镇规划、社会保障、预警信息、政策解读等领域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使群众获得信息更加便捷,通过政府信息公告栏、“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岭政事”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

    (五)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有关要求,

    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2名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条例》和《通知》的要求,以规范、透明、高效为目标,严格保密审查,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落实分管领导、各科室及信息员责任制,做好政务公开管理。

    (六)监督保障

    建立签发文制度,文件签发首先由分管领导会签、党委秘书核稿、最后由镇主要领导审核签发。设立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0595-87881342),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强化考核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七)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有待完善、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针对上述问题,在2024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日常公开管理。继续加大对信息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水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点,扎实提升工作水平和办事效率。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扩宽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渠道,提高网上办事能力。扩大公开面,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确保公众能够方便准确查询

    (三)继续完善相关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落实到人,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内容保障机制和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网上发布信息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东岭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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