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3-0100-2021-00007
- 备注/文号:惠东桥政〔2021〕35号
- 发布机构:东桥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9-30
惠东桥政〔2021〕35号
东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全镇2022年度城乡
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村委会:
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基金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以下简称城乡医保)筹资任务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和范围
1.除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以外的本县户籍城乡居民。
2.持有本县居住证(有效期内),且未参加其他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
3.驻惠武警中队、武警森林支队官兵。
4.已在本县参加基本医保流动人口的子女。
5.在本镇居住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
6.符合参保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无户籍人员。
7.本县行政区域内就读的中专(职业)、技校学生。
二、参保时间要求
1.集中登记期: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2.集中缴费期:2021年10月1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补缴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待遇享受日期
1.集中缴费期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日期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2022年3月10日(含)前办理参保缴费的,享受基本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3.2022年3月10日后办理的,除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以及新生儿等对象外,缴费后60天为等待期,等待期过后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4.新生儿医保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缴费筹资
(一)筹资标准
1.2022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30元/人。
2.2022年度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580元/人。
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人员仍按正常个人缴费标准缴费;2022年7月1日起,补缴人员(新生儿、职工医保3个月内转居民医保除外)按个人缴费金额和财政实际补助金额之和缴费。
(二)个人缴费减免措施
1.减免对象: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革命“五老”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职工中享受40%救济的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减免对象(残疾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卫健部门确认的农村计生对象(独女户、二女户、独子户成员)、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扶贫部门确认的市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残联部门确认的重度残疾人、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重点优抚对象。
2.减免措施: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减免对象个人缴费部分的70%由县财政补助;其余减免对象人员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补助。
3.工作要求:县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要严格审核认定本部门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进行登记造册并加盖公章,在2021年9月20日前报送至医保部门。医保部门汇总录入系统后,将减免对象的身份信息和应缴金额及时传送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根据接收的应缴金额进行征缴。
4.中专(职业)、技校学生补助对象的认定和补助标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参保登记
1.已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参保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医保系统默认续保登记。
2.新参保的可通过“泉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线上参保登记,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符合参保范围的对象应全户参保,不得选择性参保。各村(居)委会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参保登记材料送至镇医保经办机构,镇医保经办机构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并做好复核工作,确保参保信息及时准确登记。相关材料如下:
1.《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县居住民的非从业港澳台人员提供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未办理我市社保卡的还应提供一寸彩色相片1张。
各村(居)委会要在3个工作日内将参保登记材料送至镇医保经办机构,镇医保经办机构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并做好复核工作,确保参保信息及时准确登记。
3. 补缴期内,城乡居民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县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医保服务站或县医保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各镇医保经办机构也可以办理参保登记。
4. 在校中专(职业)、技校学生由所在学校组织,向所在学校登记,由学校向泉州市医保中心惠安分中心统一办理参保,本县户籍的,在家庭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
六、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
1.掌上缴费: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闽税通APP、云闪付APP及部分商业银行APP等渠道均可进行缴费。
2.自助终端:城乡居民可持相应的银行储蓄卡就近通过设在村(居)委会的自助终端设备刷卡缴费。
3.办税服务厅缴费:城乡居民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联卡,到参保登记地的办税服务厅申报缴费。
4.网上缴费:各村(居)委会经办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后,可为所属辖区的参保人批量缴费
5.银行网点缴费:城乡居民可通过税务合作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或金融普惠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七、参保任务
1.任务分解:为稳定和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覆盖面,推进我镇城乡医保缴费工作进程,根据县下达任务数及我镇2021年公安部门统计的人口数据,下达各村城乡医保参保任务(详见附件)。各村应及时把参保任务分解到各小组,落实任务,抓好进度,每周上报工作进展至镇医保办,确保参保任务的如期完成。
2.统计口径:以截至2022年1月31日(含)的参保人数和新增部分参保人数(新生儿、职工医保停保3个月(含)内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作为参保完成人数统计口径。
八、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一项惠民工程。各村委会作为征缴工作的主体,要高度重视,积极动员部署,要明确一名村主要领导、一名专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居民医保的协调、督导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参保缴费任务。
2、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征缴氛围。各村要通过微信、LED、广播、政策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把政策宣传到村、户、人,做到家家明白、人人清楚。
九、工作经费奖励
为充分调动各村的工作积极性,确保我镇参保率达到99%以上,对在12月31日前参保率达到97%及以上的村给予参保经费每人0.8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参保率达到99%及以上的村给予参保经费每人1.2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参保率达到100%及以上的村给予参保经费每人1.5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十、其它事项
1.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如遇上级有关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此件主动公开)
东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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