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峰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净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件等六方面内容,数据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净峰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87801209,传真:87801134)。
一、概述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以打造服务、透明、廉洁和高效政府为目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有力地促进了全镇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是健全完善机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我镇制发了相关文件,要求各村和单位部门安排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工作,及时报送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充分利用各单位对外宣传的政务公开栏窗口定期更新全镇重大信息。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有奖惩;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镇主要通过净峰镇人民政府网、“净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突出公开内容。我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在净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7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5条,机构职能类信息 1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5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7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4条,其他类信息18条。同时在镇政府的政务、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各类告示、干部分工、年度工作计划、民政、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是创新公开形式。采取公开栏公开和会议公开形式。镇政府设立政务公开栏,有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奖励政策办法等栏目;还将信息公开与各村的村务公开相结合,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形式,方便了人民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在网站上编制了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通过各个栏目可以了解我镇部分政务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办理情况
2017年,我镇没有收到政务公开申请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等情况。每位来镇咨询人员,都热情接待,属镇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咨询联系相关部门和负责人,不属镇政府职权范围的联系并告知其他有关部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镇高度重视网站和信息公开咨询服务,2017年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二是网站建设内容还不够丰富;三是乡镇经办人员流动性较大,业务衔接还不够到位,缺乏专业性人才。
针对上述问题,在2017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镇将在以下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内容。根据《条例》的要求,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进行公开,深化审批服务项目公开内容,推进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要事项的公开,把定期公开、阶段性公开和临时公开结合起来,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确保公开的效果。
(二)继续加强净峰镇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强化政府与网民互动交流,提高网上办事能力;利用“净峰政府网”微信工作号进一步扩大公开面,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政策措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大业务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细化公开工作流程,确保人员流动工作不断档。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重点以参加上级部门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为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统计表
净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1日
六、附件
指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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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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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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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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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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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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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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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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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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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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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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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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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公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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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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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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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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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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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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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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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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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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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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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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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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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网上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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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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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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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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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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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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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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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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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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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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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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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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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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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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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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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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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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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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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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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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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予公开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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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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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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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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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类型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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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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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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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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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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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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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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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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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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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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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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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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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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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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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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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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