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峰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6 10:48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净峰镇党政办综合全镇本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净峰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惠安县净峰镇,邮编:362142,电话:8780120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净峰镇人民政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结合《条例》和《通知》的要求,规范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 公开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我镇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截至20221231日,本年度累计主动在净峰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2条。同时在镇政府的政务、党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各类告示、干部分工、年度工作计划、民政、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截止20221231日,我接到公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1条,已按规定办结完成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由党政办牵头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主要是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党政办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我明确了以长为组长、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还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正常运行。

    (四)平台建设

    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围绕公众关切梳理、整合各类信息,使群众获取信息更加便捷,通过政府信息公告栏、惠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净峰政府”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

    有严格的签发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对文件进行定密和审核。由分管领导会签,镇主要领导签发。并设立了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0595-87801209),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2022年一项重要绩效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评细则,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考评、日常数据采集等工作,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六)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2年,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我镇在2022年政务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时效性有待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具体改进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严格审查和把握处理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加强检查督促,并落实到日常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断丰富网站内容。进一步加强“净峰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建设,扩大公开面,主动向社会公开重大政策措施,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对群众网上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主动联系相关部门为群众排忧解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20254号)和《福建省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3号)等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处理费收缴管理工作。2022年全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净峰镇人民政府

    202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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