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是基层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相关职能,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以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惠安县螺阳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建设等各项规划,组织实施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管理本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三)组织实施直接面向群众、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组织实施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劳动就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健康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落实移风易俗,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优抚安置等政策和制度。
(四)指导村经济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招商引资、组织收入、统计等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好镇财和村财的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五)完善对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指导;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等事项的管理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民委员会自治,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管理工作,做好信访、司法行政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社会秩序,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辖区内综合网格管理协调服务工作。
(七)依法或受委托履行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消防监管等方面的社会管理权限。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安全事故防控和自然灾害防治能力。
(八)依法或受委托组织本行政区域综合行政执法,健全完善与县直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协调机制。
(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螺阳镇设置6个党政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四)社会治理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螺阳镇设置3个事业单位:
(一)螺阳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
(二)螺阳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三)螺阳镇综合执法队
三、领导分工
王海演 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林少杰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李锡铭 镇人大主席,主持人大主席团工作,负责重点项目等工作。
金山片片长,挂钩金山村、松星村。
庄丽芳 镇党委副书记,负责党建、政法、综治、信访、社会稳定、消防救援等工作。
郭江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上坂片挂钩领导。
张 梅 镇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人事、老干部、涉老组织工作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东风片挂钩领导,挂钩下埔村。
陈文达 镇党委宣传委员兼副镇长,负责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教育、环境卫生等工作。
工农片片长,挂钩蒋吴村、村下村。
林洋洋 镇党委秘书、统战委员,负责机关事务、效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统战、侨台、民族宗教、政协联络组。
工农片挂钩领导,挂钩工农村。
张文强 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负责武装、民兵预备役、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后田片片长,挂钩后田村、五音村。
赖全发 副镇长,负责经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负责溪东工业区。
上坂片片长,挂钩锦水村、锦东村。
杨 亮 副镇长,分管自然资源、村建规划、交通等工作。
霞光片片长,挂钩霞光村。
黄晓东 副镇长,负责卫生健康、城乡医保等工作。
东风片片长,挂钩东风村、盘龙村。
孙银章 司法所所长,负责普法、社区矫正、刑释人员帮教、法律援助及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协管政法、综治、信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东风片挂钩领导,挂钩溪西村。
洪荣辉 一级主任科员,负责文体、旅游等工作。
霞光片挂钩领导,挂钩洋坑村。
陈汉平 一级主任科员,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等工作。
上坂片挂钩领导,挂钩上坂村、梧宅村。
许伟文 一级主任科员,协管武装、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金山片挂钩领导,挂钩松光村。
陈志勇 二级主任科员,协管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
工农片挂钩领导,挂钩锦里村。
骆鸣鹤 二级主任科员,负责民政、老区等工作。
后田片挂钩领导,挂钩侨群村。
王爱清 三级主任科员,镇财政所负责人。
后田片挂钩领导,挂钩锦丰村。
蔡伟琼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生态环保、政务公开、城乡养老保险,协管溪东工业区。
上坂片挂钩领导,挂钩蔡厝村。
吴建国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负责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科技、农业、林业、水利、渔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协管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等工作。
金山片挂钩领导,挂钩尾透村。
苏希凡 综合执法队队长,负责综合执法队、“两违”整治、城市长效管理、市容市貌、道路交通安全等工作。
霞光片挂钩领导,挂钩钱塘村、联群村。
四、联系方式
螺阳镇人民政府地址:惠安县螺阳镇洋坑村86号
电话:0595-87332424
传真:0595-87331414
邮编:3621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08:00-12:00,14:30-17:30(6月1日至9月30日夏令工作:08:00-12:00,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