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02-0100-2025-00007
    • 发布机构: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2-27
    2024年螺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5-02-27 16:29
     2024年螺阳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螺阳镇政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队伍素质,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全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力推进法治建设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格局。坚持将法治工作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下发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进办法、重点任务分解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具体责任、确定任务目标。

    (二)强化法治思维,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领导干部带头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教育专题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把法治建设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内容。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尤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关法治建设的战略部署。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示范表率作用,切实推进法治学习常态化,定期组织党政领导集体学法,研究部署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学习领会关于严格执法、全民守法等法治领域重点环节的新论断、新要求,将其作为新时代法治建设必须遵循的行动指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推进政府法治建设进程,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清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相一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对全镇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重大事项,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讨论决定。专门聘请福建仰格律师事务所庄俊峰律师担任我镇政府法律顾问,负责事前征询重大项目的洽谈、审查,重大合同的草拟、修改、审查,代理行政诉讼等方面工作,从程序上促进了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高决策水平。二是行政执法严格公正文明。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健全全面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清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机构改革后职能职责相一致。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对全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重新审查、确认并组织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做到了执法信息公示及时准确全面、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有效、法制审核依法规范明确。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三是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规定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

    (四)夯实基础,推进依法管理

    充分发挥法治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优化基层管理职能,抓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等人员学法和依法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高危人群违法犯罪。强化基层民主法治,激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踊跃性与积极性,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规范村规民约,巩固完善基层自治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各项功能,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强化纠纷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在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等矛盾纠纷相对高发领域,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今年以来,全镇排查受理各种矛盾纠纷382件,调解382件,调解成功382件,其中疑难复杂矛盾纠纷11件,物业纠纷2件,向福建电视台调解有一套报送纠纷线索1件,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综治、信访工作在稳定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得到合理合法解决。完善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通过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

    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情况,制定并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实施方案,年度工作按时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省、市、县实施方案精神,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参加普法依法治理重大活动,并主动下沉一线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三是个别村级组织的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还有待继续进步。

    四、下一步计划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执法效率和公平公正性。落实全体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开展各类学法活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保证权利阳光运行。严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强化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规有序进行,推进落实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完善更新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创新法治宣传形式,丰富法治教育内涵。充分利用广告展架、海报、宣传栏、墙绘、视频、网站等方式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的政策与法律法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活动,抓好法律法规咨询和解答工作,进一步增强全镇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