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阳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7-01-04 09:04

     

     

     

    螺政〔20172

     

     

    螺阳镇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2016年度螺阳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月1 日起至2016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螺阳镇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螺阳镇人民政府办公楼党政办公室,电话:0595-87332424;电子邮箱halydzb2014@163.com)。

    一、概

    2016年,我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方案,明确分工安排,认真部署工作任务,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加强领导,精心实施,健全信息公开责任制度。

    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修改完善《螺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螺阳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工作制度,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由镇长任组长,党委秘书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党政办。党委秘书兼任主任,配备1名兼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从而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监督,切实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本着结合实际,将文教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教育发展规划、方针、政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实施情况;教育招生、资助等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政策;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相关政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高度重视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政策的制定、解读、推广和实施。在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中,通过公开栏、意见等途径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并及时答复公众咨询,推动公众积极有序参与。在政策的推广上,除了通过镇、村“政务、村务公开栏”中粘贴相关文件,在公共场所挂放宣传标语等,必要时还进行入户宣传,确保做到人人皆知。

    一切以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公开低保、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

    (三)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1、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利用机关干部集中学习的机会,进一步加强《条例》学习宣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做到“依法、准确、规范定密”,明确各单位的保密范围和定密权限,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2、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执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处理细则》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图》,落实了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在勤政大厅设立咨询受理处,受申请。在公开办建立电子档案,在惠安县政府网站公布,以供公众查询,力争做到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本机关应该和可以公开的信息。加强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通过举办业务培训班、讲座、以会代训等方式,分类别、分层次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加强对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类别

    镇政府信息公开办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 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条,占18.18%;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条,占27.2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4条,占36.3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9%

        2008年5月1日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来,全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方面,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镇在公开办建立电子档案,在惠安县政府网站公布,在镇政府设立公开专栏,以供公众查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镇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件,系通过当面申请,已书面信函告知不予以重复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鉴于我镇尚未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截止目前,全镇没有收取有关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全镇无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内容的公开属性把关不准确、工作机制需建立健全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方面改进提高:

    (一)统一认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要按时梳理各部门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公众查询。严格规范信息的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认真把关,扩大公开内容。要进一步把好信息内容的公开属性,该公开的要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全面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严格按《规定》要求的程序进行公开。

    (三)深化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了解、学习、熟悉《条例》。要加大对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力度,把《条例》融入到业务中,使机关干部提高《条例》的执行能力,促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11条,与2015年相比增加2条。主动公开信息量较大的主要集中在机构职能类、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为25条,与2015相比减少7条。依申请公开信息量较大主要集中在安全生产等方面。

    (三)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1

    12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11

    128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3

    3

          2.网上申请数

    0

    2

          3.信函申请数

    3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

    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螺阳镇人民政府

    20171月4

    抄送:惠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螺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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