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1-01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涂政〔2023〕14号
- 发布机构:涂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6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涂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6日
涂寨镇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疫情防控举措优化调整后的第一个清明节即将到来,广大人民群众及外出务工、海外归国华侨回乡祭祀需求较强,清明期间野外祭祀防火任务加重,加上近期天气干旱少雨,森林防火形势更加严峻,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镇 2023 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保障工作,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惠安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惠安县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方案》《惠安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精神,构建党政统一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格局,突出管护重点,狠抓源头管理,消除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隐患,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工作目标
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我镇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强化责任落实,明确职责,督促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努力控制一般火灾,严防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力保障森林防灭工作的安全稳定。
三、责任分工
(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工作任务
1.宣教办:做好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安全祭扫通告、禁火令等的录制、刊登和播放。 清明节期间的文明宣传工作,突出“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的主题,引导群众树立文明殡葬意识;组织开展网络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和处置,跟踪了解和掌握清明节期间有关森林火灾的舆情动态。
2.民政办:加大文明祭祀宣传引导力度,指导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全面做好隐患排查,严格防控森林火灾。加强对位于林区的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点祭扫的检查指导。
3.派出所:开展巡查执法行动,加大森林火灾案件查处力度,加强林区执法巡查和强化依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严厉惩处森林火灾肇事者,保持对野外违规用火高压打击的态势。
4.资源所:强化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并及时落实整改,督促护林员加大林区周边陵园及墓群的巡查力度,配合进山路口设卡管控和巡山,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并报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5.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协调森林火灾扑救和抢险各项准备工作。
(二)属地村工作任务
1.各村要将森林防灭火责任制落实到位到人,3 月 25 日—4 月 15 日期间按预先安排的防灭火防控卡口布局(附件 1),统筹安排村干部人员,组织发动老协会、志愿者参与文明祭祀劝导和防灭火工作,各个卡口岗位职责要明确,任务安排要细化分解到位。
2.利用广播、有线电视、刷写(张贴)固定标语、设置宣传牌和分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县政府发布的《清明禁火通告》。同时要组织宣传车深入各村用闽南语播放禁火令和文明祭祀要求,全面深入做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倡导文明、简约祭祀新风尚。要安排综治联防队、护林员不定时利用巡护摩托车携带高音广播进行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组入户,切实强化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县政府发布的清明禁火令、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和典型涉林火案,各村要督促各村广泛进行宣传,以案释法,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做到警钟长鸣。
3.充分发挥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做好清明祭扫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倡导文明有序、错时错峰的预约祭扫,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等形式表达对先祖先人的缅怀之情,积极推广敬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的祭扫方式,自觉抵制焚纸燃炮和低俗祭祀等陋习,降低引发森林火灾的风险。
4.加强对林区内的各类经营企业及住宅,包括景区、景点、养殖场、林场、森林人家、施工场地、高压线路、油库等易燃易爆场所巡查,绘制火灾敏感区域图,明确并落实企业防火安全责任人责任,镇、村要定期检查森林防灭火工作及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确保不留盲区和死角。各村要在清明节前组织清除田埂草、荒杂草以及陵园、坟墓、寺庙、安息堂(骨灰堂)等重点区域周边的杂草、枯死木、林下可燃物。
5.各驻村干部、村两委、党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或临时聘请人员,划分责任区,网格化管理员,深入到山头地块巡查,在各林区主要路口设置卡口,确保火源管控与火情巡查工作落实到每一个林区、每一个山头、每一处地块。积极劝导减少祭祀集中活动。
6.做好森林消防器材维护、保养,有预埋储水罐的村要做好储水准备,镇级消防队伍要处于待命状态,村级要组织一支由村民、志愿者组成的扑救队,随时待命,严阵以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森林火灾时,要亲赴一线,现场指挥,组织力量处置。
四、应急处置
(一)预置力量靠前驻防。清明节禁火令期间,镇森防灭办组织镇级森林消防队集中备勤,分片区靠前驻防。
3 月 25 日—4 月 15 日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全员待命备勤。森林消防队伍加强对现有扑火机具装备的检修保养,保持完好能用;及时补充储备库物资装备和日常扑火物资,保证扑火需要;要加强应急通信设备配备检修,确保通信畅通。
(二)加强值班及时处置。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分解表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坚决杜绝擅自离岗、漏岗;严格落实“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一遇火情务必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信息,科学组织指挥,实施重兵扑救,坚决不能出现过夜火、过界火。
五、督查巡查
为确保森林防灭火工作措施落实到位,镇纪委到各村检查督导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各村实地督导检查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重点聚焦责任落实、火源管控、隐患排查、宣传教育、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方面,及时指出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打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这场硬仗。对检查发现的防火工作漏洞和问题,及时反馈,提出建议,及时整改。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火情处置不力造成森林火灾和不良影响的,将按照《惠安县森林防灭火专项行动方案》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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