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1-0100-2024-00021
- 备注/文号:涂政〔2024〕36号
- 发布机构:涂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9-05
9月15日开始,将进入新一轮的森林防火期。今年夏季以来连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大,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市应急管理系统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全力做好森林防火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严峻形势,强化责任落实
森林防灭火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生态安全的大事。各村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求,坚决扛起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风险的政治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落实各村书记负责制,结合落实林长制关于压实第一责任人森林火灾防控责任的要求,加强对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防灭火责任落实机制。
二、广泛宣传引导,强化宣传效果
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灭火日常宣传和警示教育,于11月中旬前组织开展秋冬季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坚持不懈培养群众防灭火意识,推进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在中秋、国庆等重点时段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开展森林防灭火案例警示活动,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力度,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组织会商研判,强化预警监测
各部门要强化多级联动,完善风险研判、滚动会商、预警发布等机制。重点林区村及林业站要采取视频监控、地面护林员巡查、舆情监测等多种手段,提升火情监测覆盖率、识别准确率、核查反馈率。遇有持续干旱、高温、大风等极端天气,各村各部门要根据森林火险预警信号采取相应的响应措施,做到因险设防、快速反应。
四、坚持预防在先,强化火源管理
各村各部门要把野外火源管理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关键环节,持续深入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对林事用火、祭祀用火、农事用火、游事用火、野外吸烟、输配电线短路等采取超常规措施,落实落细管控责任,从源头上减少火灾发生。林业站要充分发挥“专业防”的优势,加强统筹指导,严格落实用火审批、防火检查、日常巡护等常态化管控手段,加强火情早期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五、坚持聚焦重点,强化隐患排查
各村各部门要聚焦重点林区、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重大隐患动态清零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限期销号整治,列出清单,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形成可统计、可量化、可分析的数据成果,加快推进重大隐患排查整治落地落实,确保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林业站、农办、民政办、党政办、宣教办等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系统内组织专项活动,形成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森林火灾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并于9月30日前报送国庆节前隐患排查工作报告,于12月1日前报送年终工作总结及更新后的情况统计表。
六、周密安排部署,强化应急准备
要强化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防灭火设施的基础建设,要及时配齐补足各种扑火物资,做好灭火机具、通讯器材、运输工具和后勤保障等方面准备工作。强化“以水灭火”,突出火场安全管控,提前疏散受威胁群众,全力保护周边重要设施,严防发生扑火安全事故。要安排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要在高森林火险天气期间集中备勤,靠前驻防力量,开展携装巡护,及时处置火情。各村各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规范地报送火情和处置情况,确保森林防灭火政令信息畅通。
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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