辋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10 15:58
    辋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辋川镇人民政府明确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

    (一) 加强领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自始至终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更新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人负责协调督办机关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 规范管理,信息公开水平不断提高  

    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创新形式,注重强化信息公开法规学习和内容审核,使信息工作人员明确了解政务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增强了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主动性,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要求,截至202112月31日前,我镇全年共制作政府信息51条,主动公开信息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46条,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我镇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 

    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严把政务公开内容和项目关,信息内容审核更加严格。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确保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强化监督,切实保障信息公开考核管理

    严格落实文件签发文制度,根据文件的要求和相关条例对文件进行审核,由业务分管领导会签,镇主要领导签发。同时,设立了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举报电话(0595-87250001),方便群众进行监督。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由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承担考评、日常数据采集等工作,依照上级政务及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以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考核制度,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未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督促立即整改,充分发挥考核促进工作的良性作用。

    (四)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2021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

    2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认真梳理,逐步规范公开内容。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积极组织信息化管理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信息公开中有涉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事项,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执行。2021年度,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辋川镇人民政府

                                                                               2022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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