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紫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单位:
一段时间以来,各村、各单位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但尚存在宣传不到位、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彻底,以及整改后回潮等突出问题,根据县安委办《关于印发惠安县2021年安全发展双基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惠安委办〔2021〕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决定自9月1日起至10月15日,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9月1日—10日,以村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开展自查自纠。
(二)督查阶段:9月11日—20日,由镇直部门分别组成检查组,分领域开展专项督查。
(三)整改阶段:9月21日—10月9日,针对督查发现的各领域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落实整改,并建立台账。
(四)复查阶段:10月10日—10月15日,由各检查组分领域开展消防安全问题整改“回头看”,并督查受检单位整改到位。
二、检查内容
(一)“三合一”场所。重点检查企业或经营户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前期整改是否到位;消防器材等配备是否齐全、规范;整改后是否回潮(存在人员住宿场所与加工、生产、仓储、经营等场所在同一建筑内混合设置)。
(二)群租房。重点检查业主(出租户)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前期整改是否到位;出租房屋是否违规使用木板、泡沫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分间隔离;是否按要求规范配置消防器材(灭火器、烟感器等);疏散通道是否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和煤气瓶;是否有第二个疏散通道。
(三)高层建筑住宅小区。重点检查住宅小区(光山小区、莲坑小区、龙江小区、亿盛小区、嘉惠C/D小区)是否存在疏散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行为,(出入门口等)消防车道是否划线标志;电动车是否集中规范充电管理;物业公司、业委会、村委会是否正确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能,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并建立台账;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及器材,消控室值班情况是否良好等。
(四)校园、文化娱乐活动场所。重点检查各学校(包括幼儿园)、旅游景点、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检查并建立台账;是否按要求配置消防器材,校门口消防车道是否划线标志;是否存在疏散通道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等。
(五)“九小”场所。重点检查小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等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前期整改是否到位;疏散通道是否堆放杂物、存放电动车和煤气瓶;是否存在电线乱拉等现象;是否按要求规范配置消防器材等。
三、人员分工
(一)第一组:负责检查“三合一”场所,由镇党委副书记周到牵头,镇安办、社治办、派出所、市监所抽调人员参加,镇社治办派员负责联络。
(二)第二组:负责检查群租房(林口、石码为重点村),由派出所所长庄学桂牵头,镇社治办、派出所、村建办抽调人员参加,派出所派员负责联络。
(三)第三组:负责检查高层建筑住宅小区,由镇政府副镇长潘峰牵头,镇村建办、派出所、市监所抽调人员参加,镇村建办派员负责联络。
(四)第四组:负责检查校园、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由镇党委宣委王云霞牵头,镇宣传办、安办、派出所抽调人员参加,镇宣传办派员负责联络。
(五)第五组:负责检查“九小”场所(小学校、幼儿园由第四组负责),由镇政府副镇长陈燊牵头,镇安办、派出所、市监所抽调人员参加,镇安办派员负责联络。
(六)第六组:负责检查旅游景点,由二级主任科员庄志建牵头,镇旅游办、安办、派出所、市监所抽调人员参加,镇旅游办派员负责联络。
四、工作要求
(一)各组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填写《紫山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1)送达业主签字,并送镇社治办、安办留档备查。
(二)各组复查情况请于10月15日前填报《紫山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改“回头看”汇总表》(附件2)送镇社治办。
(三)各组要结合检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警示群众提高火灾防范意识,要强化企业单位、经营户主体责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或拒不整改等行为,要坚决采取综合措施整治到位。
附件:1. 紫山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
2. 紫山镇重点领域消防安全整改“回头看”汇总表
惠安县紫山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紫山镇消防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
紫消 (村)字〔2021〕第 号
受检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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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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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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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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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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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隐
患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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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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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请受检单位于( )天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我单位。逾期未整改的,将移交消防、公安、市监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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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组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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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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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检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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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负责人(签章):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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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表一式三份,受检单位、镇社治办、检查单位各一份。
附件2
紫山镇消防安全整改“回头看”汇总表
组别:第 组 填报时间: 2021年 月 日
填表人(签名): 牵头领导(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