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缓解不断加剧的压力,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场景概述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缓解不断加剧的压力,有利于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申请对象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待遇
申请人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安度晚年。
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省内常住地居住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等合法证件)原件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申请表》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委托书》(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5. 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他人代办时需提供)
线上申请
方式一
进入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首页(https://www.fujian.gov.cn/)——选择“办事服务”——选择户籍所在地——选择“我要办”——选择“个人办事”——选择“按主题分类”——选择“社会保障”——选择“养老服务”——选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选择“在线办理”——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批。



方式二:
进入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养老保险”——选择待遇申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选择参保地——填写参保登记信息、待遇发放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方式三:
“福建居民养老保险”小程序
”——确认本人关键信息,点击“下一页”——确认参保信息——确认缴费信息——确认或修改银行账号信息——拍摄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确认待遇领取申报年月信息,点击“预览”——确认待遇申领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阅知《申请人声明》点击“同意”——再次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始认证”——人脸认证成功后点击“确定”完成申请。

线下办理
联系电话:0595-87394507
政策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4〕49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城乡居民在省内异地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3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4号)
常见问题
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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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102000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