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建煌豪园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公示
时间:2026-07-30 14:38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泉州市建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惠安县螺城镇建煌豪园项目22套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拟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经审核,现将拟办理合同备案信息进行公示(具体明细附后)。公示时间:2026年730日至2026年8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87310823。

 

 

附件:建煌豪园已签约合同拟备案房源信息表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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