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廷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惠安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惠安县峰南1#水闸、峰南2#水闸、林边水闸、许人1#水闸、许人小桥、后许水闸、后任水闸等七座安全评价报告及后任水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进行招标控制价国内询价,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项目名称:福建省晋江下游区排涝工程(惠安县黄塘涝片和螺城、辋川涝片)涉及七座水闸安全评价报告、后任水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咨询服务工作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吴
项目联系电话:153595073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惠安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惠安县螺阳镇城建集团大楼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许工,0595-873826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廷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吴,15359507371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廷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霞光村南苑路608号13座02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1)后任水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内容:
供应商应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后任水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编制工作,论证内容包括项目用海可行性、用海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性、资源生态影响等,论证结论应明确、严谨、科学,并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
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的编制应满足《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等技术要求。
(2)供应商应依据SL/T 214-2015《水闸安全评价导则》、水运管〔2026〕34号《水闸安全鉴定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惠安县峰南1#水闸、峰南2#水闸、林边水闸、许人1#水闸、许人小桥、后许水闸、后任水闸合计7座小型水闸的安全评价报告工作,并通过水利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工作。
2.凡有意提供报价的供应商,可按下述方式向福建省廷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交报价文件。
3.资质要求: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及以上证书。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
5.付款方式:中标方需负责完成本项目要求的编制工作,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待相关部门批复后,省级及以上专项资金下达后,方可支付费用。
6.最高控制价确定:最终以收到的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最高控制价。
7.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供福建省晋江下游区排涝工程(惠安县黄塘涝片和螺城、辋川涝片)涉及七座水闸安全评价送审报告,2026年11月15日内完成后任水闸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如果未按时完成,每拖延一天,中标人应支付1千元违约金,并扣留履约保证⾦。
8.响应供应商须知:
8.1 潜在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8.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单位公章。
8.3 报价文件的组成应按我司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并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报价是指根据项目内容及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包括报告编制、税费以及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
8.4报价文件不得存在恶意低价的情况:
8.4.1.报价文件不得低于全部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有效报价的平均价作为最高控制价)的50%,将被弃用。
8.4.2.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报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备注:以上报件文件必须密封提交,因现在快递送件无寄件人信息,请在快递外包装注明报价项目名称。
9.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6年8月6日
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10.报价文件提交方式:(两者都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0.1 邮寄方式:请将2份纸质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邮寄至福建省廷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霞光村南苑路608号13座02户,接收人:小吴,电话:15359507371)
10.2 邮箱:请将电子版的报价文件(PDF格式,为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985714044@qq.com。
11.发布询价公告的媒介:
11.1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enjoy5191.com/)及惠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s://www.huian.gov.cn/)公布。
11.2询价公告时间: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惠安县水利局
2026年8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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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阶段 |
工作内容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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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安全评估报告 |
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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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论证报告表 |
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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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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