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7日,本机关联合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惠安县公安局、小岞镇人民政府在小岞东山后沃渔港登临1艘疑似涉渔“三无”船舶(见附件)。由于该船船身未刷写船名号、船籍港,未悬挂船名牌,现场无当事人,执法人员将该船转移至崇武中心渔港。截至目前,仍未有上述船舶所有人或权利人持有效证书到本机关接受调查处理,现予以公告。
请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船舶相关证书原件(所有权证书、国籍证书、检验证书和渔业捕捞许可证等)向本机关主张权利,并依法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知的批复》(国函〔1994〕11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中国海警局联合印发的《“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署缉发〔2021〕88号)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等13部门印发的《福建省“三无”船舶认定和处置办法》(闽海渔规〔2025〕5号)等文件的规定,按“三无”船舶予以处理。
公告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25日
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
联系电话:0595-87368320 联系人:郑少卿
附:涉案船舶照片及参数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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