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时间:2026-10-29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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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科学技术局关于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规范》(福建省地方标准DB35/1810-2018)的有关要求,我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对《惠安县科学技术局权责清单》相应进行动态调整,本次权责清单调整设定依据3项,现将调整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1.行政强制事项:对侵占、破坏科普场馆设施行为的处理;
2.其它行政权力事项:科普基地认定的审核转报;
3.其他权责事项:福建省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备案的审核转报。
附件:惠安县科学技术局调整的县级权责清单事项目录表
惠安县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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