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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试点村名称 |
集体经济发展途径 |
计划实施项目 |
计划投入金额(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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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螺阳镇梧宅村 |
物业出租 |
梧宅村农贸市场项目用地拟选址于螺阳镇梧宅村旧村委会及菜市场,由梧宅村委会自行筹措建设资金。一楼建设四十多个摊位及四个店面,二楼配套农贸干货商场,利用农贸市场与种植大户合作,可增加年村集体经济收入30万左右。 |
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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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紫山镇龙石村 |
经营性财产参股 |
新能源充电桩及光伏发电项目。利用60万元补助资金将村委会旁原有的占地180平方米停车场改造成新能源充电桩,采用“光伏+储能站+充电桩”三位一体的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新能源充电站,并且将村委会屋面建设光伏,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预计每年可增加村财收入15万元左右。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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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涂寨镇瑞东村 |
物业出租 |
瑞东村旧村委会改造提升项目:对因台风造成破坏的旧村委会三楼进行提升改造,整栋计1020平方,可增加村委会年收入约7.6万元左右。 |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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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东岭镇东岭村 |
经营性财产参股 |
合作经营产业设施。利用60万补助资金及社会入股资金60万(采取资产参股的形式),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盘活农民公园闲置区域并建设一个占地400平方米的儿童主题乐园(含电类游乐设施和无动力游乐设施)进行运营,并建设网红打卡点及配套附属设施等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上。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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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辋川镇庄上村 |
物业出租 |
经济店面创收项目建设为五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900左右平方米,主体建筑、室内外装修及水电安装部分、消防、网络等基础设施;店面建设完成后,出租每个月约增加一万多元村集体经济收入。 |
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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