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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的情况 |
结案时间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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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农(屠宰)罚〔2025〕14号 |
惠安县平辉养殖场 |
2025年5月8凌晨4时50分,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在惠安县螺阳镇溪西村下星开展生猪私屠滥宰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王云平、王跃红等2人未经定点,在惠安县螺阳镇溪西村下星205-1邻边处的惠安县平辉养殖场内进行生猪私宰活动,现场查封1头已屠宰完毕的猪肉产品,累计重量148.025Kg。经调查核实,自2024年11月至2025年5月8日,当事人涉嫌为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王云平、王跃红无偿提供生猪屠宰场所。 |
处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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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 |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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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农(动卫)罚〔2026〕7号 |
王梅山 |
2026年5月5日,惠安县12345平台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在紫山镇亮亮中学对面的水库(隧道出来500米左右的位置)发现二三十头死猪,我局联合县公安局迅速开展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惠安县紫山镇南安村玉屏大道辅路往螺城镇方向距大岭头隧道约600米处一水塘里发现一些随意丢弃的病死生猪,经现场核查共计68头,相关病死生猪已按规定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通过排查沿途监控及周边养殖情况,发现王梅山养殖场近期出现生猪异常死亡,王梅山驾驶机动三轮车将死亡生猪随意弃置在惠安县紫山镇南安村玉屏大道辅路往螺城镇方向,距大岭头隧道约600米的一个水塘里。经调查核实,当事人驾驶机动三轮车将死亡的68头生猪随意弃置在惠安县紫山镇南安村玉屏大道辅路往螺城镇方向,距大岭头隧道约600米的一个水塘里。 |
处罚款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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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6.10 |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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