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0-01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惠文旅联〔2026〕1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3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精神,推动各项奖励措施落地实施,现将《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惠安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激励措施申报指南
一、适用对象
在惠安县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经营主体、相关单
位、行业协会及个人。
二、“免申即享”项目
按照“不见面刚性兑付”原则,将《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的通知》(惠政办规〔2025〕3号)中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二款、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等奖励项目纳入“免申即享”政策适用范围,符合条件的企业或单位无需提报材料即可享受政策奖励。另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属于政府策划投建项目,不属于申报条款。
三、申报项目
(一)对应条款:第一条,文旅企业租赁国有闲置资产开办文旅项目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租赁资产产权证明;4.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5.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和逐项税务发票与付款凭证。
受理单位:旅产股
(二)对应条款:第二条,鼓励文旅产业做大做强
第一款: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改造提升奖励
申报主体:A级旅游景区、星级酒店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明细总表(盖章);4.逐项对照改造提升项目的税务发票;5.改造前后对比照片。
受理单位:旅产股
第二款:旅游服务配套设施建设补助
申报主体:旅游休闲集镇、旅游特色村、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项目落地纪要备忘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安全鉴定报告(如需);4.投资建设明细总表和逐项税务发票付款凭证;5.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
受理单位:旅产股
(三)对应条款:第八条,支持文旅IP品牌创建。
第一款:惠安优品展示馆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1.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2.奖励申请表;3.门店、专柜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展示馆内外照片;4.县文旅集团“惠安优品”品牌运营授权、且运营满一年以上,经县文旅集团考核合格证明文件;5.销售产品名录(“惠安优品”占60%)、运营台账。
受理单位:旅游服务发展中心 县文旅集团
(四)对应条款:第十条,支持文旅项目建设运营
第一款:投资3000万元以下项目建设和运营补助
申报主体: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项目落地纪要备忘等、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安全鉴定报告(如需);4.固定投资明细表和逐项税务发票等付款凭证;5.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
受理单位:旅产股
第二款:投资超3000万元项目建设和运营补助
申报材料:同上,另需提供“一事一议”相关会议纪要。
受理单位:旅产股
(五)对应条款:第十四条,支持研学产业快速发展
第一款:组织县域外人员来惠开展研学活动奖励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及研学导师证件;2.奖励申请表;3.团队接待人次汇总表(含时间、团员姓名、身份证号、保险单号、入住酒店及房间号、入住时间、退房时间)、自主开发的研学课程佐证;4.每团活动团队行程单,开展综合实践、素质拓展、党团建、工会及其他团体性活动需提供活动方案;5.酒店住宿流水单(需加盖酒店公章)和对应的住宿税务发票;(无住宿的提供1-4,有住宿的提供1-5)。
受理单位:旅产股
第二款、第三款:在惠组织深度研学营奖励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研学营、研学导师培训营等人次汇总表(含时间、团员姓名、身份证号、保险单号、收费情况、入住酒店及房间号、入住时间、退房时间);4.自主开发的研学课程体系;5.每团团队详单(含时间、团员姓名、身份证号、保险单号、收费情况、入住时间、入住酒店和退房时间)、对应每团课程佐证和团员缴费佐证、酒店住宿流水单(需加盖酒店公章)和对应的住宿税务发票(有住宿的提供)。
受理单位:旅产股
(六)对应条款:第十五条,支持文旅活动创办
第一款:民宿、公共服务场所组织传统戏剧、手工艺传习、非遗文化进行展演和体验。
申报主体: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具备文化艺术类非学科校外培训开办资质的机构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须包括展演时间、活动名称、活动方案);2.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3.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4.现场照片和结案报告;5.与相关公司单位的合作合同、支付凭证等。
受理单位:文化股
第二款:经营具有惠安文化元素特色节目的小剧场、沉浸式演出等文旅演艺业态。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文旅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须包括展演时间、活动名称、活动方案);2.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3.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4.现场照片和结案报告;5.与相关公司单位的合作合同、支付凭证等;6.提供场所的使用面积图。
受理单位:文化股
第三款:公共服务场所举办夜间经济活动。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1.文旅经济活动备案表(活动举办前15天提交备案表和活动方案);2.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奖励申请表;4.活动合同、具体方案及成果报告;
5.费用汇总表、相关税务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发票、转账凭证)。
受理单位:旅游服务发展中心
(七)对应条款:第十七条,支持舞台艺术与旅游市场融合发展
申报主体:国有文艺院团、文艺市场演出经营单位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须包括展演时间、活动名称、活动方案);2.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3.奖励申请表(详见附件);4.现场照片和结案报告;5.与相关公司单位的合作合同、支付凭证等;6.舞台艺术创作项目单位还需提供获奖文件、舞台演出剧照、演员名单等。
受理单位:文化股
(八)对应条款:第十九条,支持旅行社推出直通车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申报材料: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班次汇总表、包车合同;4.游客名单、行程单。
受理单位:旅产股
(九)对应条款:第二十条,鼓励旅行社推出游客地接套餐。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旅行社
申报材料: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全年团队游客信息总表(含团队编号、日期、每团团员姓名、身份证、游览景点、入住时间、入住酒店及房间号和退房时间);4.每团须提供的,包括团队游客名单(含游客姓名、身份证信息、保险单号)、旅游团队参观函及确认函(附件2)、派车单及司机和车辆信息、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导出的行程单;5.入住酒店的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酒店住宿流水单(需加盖酒店公章)和对应的住宿税务发票(无住宿的提供1-4,有住宿的提供1-5)。
受理单位:旅产股
(十)对应条款:第二十一条,支持非遗进古城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合法房产权源证明或村集体开具的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4.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面积150平以上包含厢房及用于展馆的多层建筑面积);5.固定投资明细表和营业收入完税凭证。
受理单位:崇武镇
(十一)对应条款:第二十二条,支持文旅活动进古城
第一款:传统戏剧、手工艺传习、非遗文化进古城。
申报主体:县级文化事业单位、乡镇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文化类民办非企业、文艺类校外培训机构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演出场次汇总表(包括但不限于展演时间、地点及演出人员等);4.每次展演活动方案和现场图片;5.与相关公司单位的合作合同、支付凭证等。
受理单位:崇武镇
第二款:惠安文化元素特色节目的小剧场、沉浸式演出。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演出经营单位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演出场次汇总表(包括但不限于展演时间、地点及演出人员等);4.现场照片和结案报告;5.合同、费用总表以及完税凭证等。
受理单位:崇武镇
第三款:举办夜间文旅经济活动。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申报材料:1.文旅经济活动备案表(活动举办前15天提交备案表和活动方案);2.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奖励申请表;4.活动合同、具体方案及成果报告;5.费用汇总表、相关税务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发票、转账凭证)。
受理单位:崇武镇
(十二)对应条款:第二十三条,支持古城业态丰富发展
第一款:开办住宿业态奖励
申报主体:合法化的民宿、主题酒店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固定资产投资明细表和逐项税务付款凭证;4.建设各项合法性佐证;5.开业各项合法性证明和建筑结构安全性证明。
受理单位:崇武镇
第二款:开办各类专题展馆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合法房产权源证明(租赁需提供租赁合同);4.项目建设前后对比照片(面积150平以上包含厢房及用于展馆的多层建筑面积);5.固定投资明细表和营业收入完税凭证。
受理单位:崇武镇
第三款:开设各类文旅业态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资产产权证明;4.开设业态前后对比照片(经营面积40平以上包含厢房及用于经营的多层建筑面积);5.固定投资明细表和营业收入完税凭证。
受理单位:崇武镇
第四款:经营各类名优特产品、工艺品及旅游纪念品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自有房产证明或租赁资产产权证明;4.开设业态前后对比照片(经营面积40平以上包含厢房及用于经营的多层建筑面积);5.固定投资明细表和营业收入完税凭证;6.惠安名优特产品需提供通告或证书。
受理单位:崇武镇
(十三)对应条款:第二十四条,支持古城讲解员队伍
申报主体:纳入旅游协会讲解员名库的讲解员
申报材料:1.个人身份证;2.纳入名库的证书;3.经旅游协会对年度工作进行绩效考评,并报县文旅局认定为优秀的文件。
受理单位:惠安县旅游协会、文旅局
(十四)对应条款:第二十六条,支持文旅促消费活动举办。
申报主体:各镇
申报材料:1.文旅经济活动备案表(活动举办前15天提交备案表和活动方案);2.举办活动的正式文件;3.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奖励申请表;5.活动合同、具体方案及成果报告;6.费用汇总表、相关税务发票及支付凭证复印件(发票、转账凭证);7.达人账号发布内容的播放量/阅读量截图。
受理单位:旅游服务发展中心
(十五)对应条款:第二十七条,支持引入文艺演艺公司
申报主体:演艺经营单位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项目总体情况、目前进展情况、申请资金金额及具体用途等;2.奖励申请表;3.申报主体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合同、发票复印件以及完税凭证等。
受理单位:文化股
(十六)对应条款:第二十八条,支持引入大型演唱会
申报主体:具有商业演唱会、经营性活动等演出经纪资质在惠开展演出活动的单位。
申报材料:1.申请报告;2.营业性演出批文及演出合同;3.商业演唱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4.商业演出在本市的完税凭证、演出现场照片、信用承诺书;5.票房系统出具的商业演出票务证明;6.申报主体法人资格证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单位:文化股
(十七)对应条款:第二十九条,支持承接大型赛事活动
第一款:国际体育赛事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体育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1.基础材料惠安县承接大型赛事活动补助申请表。2.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赛事主办方出具的主办单位证明材料(能明确赛事级别、主办单位性质)。4.国际赛事需提供相应国际体育联合会或单项国际体育协会的认可文件复印件。5.赛事秩序册、竞赛规程、参赛人员名单(需包含姓名、性别、国籍/地区、参赛项目等信息)。6.赛事活动方案(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方案、疫情防控方案)。7.参赛及过夜人数证明材料参赛人员的签到记录、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可抽取部分样本)。8.提供的参赛人员住宿记录(需包含姓名、入住时间、退房时间、酒店盖章等信息)。
受理单位:体育股
第二款:国家级(包括港澳台)、省级单项赛事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体育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1.基础材料惠安县承接大型赛事活动补助申请表。2.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赛事主办方出具的主办单位证明材料(能明确赛事级别、主办单位性质)。4.国际赛事需提供相应国际体育联合会或单项国际体育协会的认可文件复印件。5.赛事秩序册、竞赛规程、参赛人员名单(需包含姓名、性别、国籍/地区、参赛项目等信息)。6.赛事活动方案(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方案、疫情防控方案)。7.参赛及过夜人数证明材料参赛人员的签到记录、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可抽取部分样本)。8.提供的参赛人员住宿记录(需包含姓名、入住时间、退房时间、酒店盖章等信息)。
受理单位:体育股
第三款:市级单项体育赛事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体育社会组织
申报材料:1.基础材料惠安县承接大型赛事活动补助申请表。2.申报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赛事主办方出具的主办单位证明材料(能明确赛事级别、主办单位性质)。4.国际赛事需提供相应国际体育联合会或单项国际体育协会的认可文件复印件。5.赛事秩序册、竞赛规程、参赛人员名单(需包含姓名、性别、国籍 / 地区、参赛项目等信息)。6.赛事活动方案(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安全保卫方案、疫情防控方案)。7.参赛及过夜人数证明材料参赛人员的签到记录、身份证明文件(如护照、身份证等)复印件(可抽取部分样本)。8.提供的参赛人员住宿记录(需包含姓名、入住时间、退房时间、酒店盖章等信息)。
受理单位:体育股
(十八)对应条款:第三十二条,支持引进高级文旅人才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身份证、医社保证明、工资流水、纳税证明、劳动合同、资质证书等。
受理单位:旅产股
(十九)对应条款:第三十四条,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第一款:订单、委培式培养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校企协议、人员名单、毕业证明、劳动合同、工资社保凭证。
受理单位:旅产股
第二款:涉旅专业毕业生安置
申报主体:独立法人资格的文旅企业
申报材料: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查询记录;2.奖励申请表;3.人员名单汇总表(体现毕业院校及专业、院校性质、劳动合同生效日期)、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工资社保凭证、劳动合同。
受理单位:旅产股
四、申报要求
(一)以上奖励项目于每年3月份开放申报,兑现上一年度奖励。
(二)申报程序:
1.企业注册。申报企业登录泉州市惠企政策线上直达兑现平台(https://bmhqpt.qzdsj.net/policyPc/)进行注册,3月25日24:00前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申报。除“免申即享”项目外,企业对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线上申报材料为原件扫描上传,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
3.审核流程。属地镇及时登录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配置好平台系统相关人员信息,及时组织企业申报,于5日内完成企业申报信息的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县文旅局进行材料复审。各受理单位应于5日内完成材料复审。复审通过后,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税务局、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联审通过后,由县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必要时组织专家、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查看,最后会同县财政局审核结果。审核结果经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县文旅局拨付奖励。
(三)申报单位有以下情况,不得享受本补助政策。
1.近两年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未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及纳入安全生产失信名单;
3.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企业涉黑涉恶;
4.存在欠税偷税漏税及涉税违规行为的。
(四)除个别条款特别说明以外,本指南所称旅游企业的行业分类代码须属于《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中旅游住宿、旅游游览、旅游购物、旅游娱乐、旅游综合服务等五个大类,分类如有调整,以奖励申报所属年度版本为准。
(五)如与国家、省、市、县出台的其他政策同类且未有特别说明的,遵循“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奖励。
(六)县文旅局对补助资金实施监管,并接受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申报主体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县文旅局可视情提请有关部门对申报主体申报数据验证核实。
(七)申报主体伪造、虚报数据骗取奖励资金,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的,县文旅局有权全额收回已拨付资金。在此期间及资金收回后的5年内,县文旅局不再受理该企业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申报工作。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办理奖励审核、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或办理材料,如有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重大失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指南由县文旅局负责解释。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附件:1.惠安县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
2.旅游团队参观函及确认函
3.文旅经济活动备案表
附件1
惠安县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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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 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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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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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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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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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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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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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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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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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 名称及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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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声明 |
本单位承诺对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由此引致的全部责任和后果。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无涉黑涉恶行为。
申请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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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镇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惠安县 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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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旅游团队参观函
编号:( )
(旅游景区、点):
我社现有一个旅游团队(团号 ;人数 ;地接导游 )于 年 月 日 点 分到贵处参观,望给予接待,并提供讲解服务。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旅行社(盖章)
年 月 日
旅游团队参观确认函
旅行社:
贵社编号为 参观函已收悉。我处同意接待,并安排(讲解员姓名) 提供讲解服务;参观时请及时向我处接待人员出示派团单及旅游团队名单确认,并提供相应存档。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待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文旅经济活动备案表
申请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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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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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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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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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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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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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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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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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概要 (附详细活动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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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室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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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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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需在活动开始前15天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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þ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1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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