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1〕55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3
惠住建〔2021〕55号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0年全县建设工程
综合执法检查(勘察设计)的通报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惠住建〔2020〕338号)工作要求,2020年12月31我局组织专家对全县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了随机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工作要求我局邀请勘察、建筑、结构专家各1名,对我县2个项目进行抽查,涉及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2位、审查机构2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
本次检查受检单位基本能积极配合检查,及时提供所需的勘察设计文件和资料。检查中未发现勘察、设计文件违反强制性条文,设计单位与施工图审查机构基本能执行现行绿色建筑(含节能)标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履职不到位。
(二)个别勘察企业未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执业。
(三)项目设计单位违反标准条文进行设计。
三、处理意见
(一)对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志军未参加选桩会议、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纪任东在试打桩会议中由他人代签的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二)对博亚(福建)建筑设计院项目负责人刘高旺、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雄鹰在施工中履职不到位问题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三)对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揽业务、签订合同。责令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对设计单位存在违反标准条文的问题,责令设计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与施工单位做好修改后图纸的交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内部管理,强化对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理解掌握并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切实抓好。
(二)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在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勘察设计活动,不得以分支机构的名义承揽业务、签订合同。
(三)对承揽我县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审查。对资料不全、深度不够、存在违反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告。
附件:2020年度惠安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受检项目清单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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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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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惠安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受检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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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勘察单位 |
设计单位 |
图审机构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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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惠安聚星国际城B地块三期3#楼及地下室 |
福建聚星投资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水电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博亚(福建)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
泉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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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惠安辋川万城顺兴苑3#楼 |
泉州万城顺志兴置业有限公司 |
福建泉成勘察有限公司 |
福建省九龙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 |
华侨大学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泉州)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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