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5-00022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5〕158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2-25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局属有关股室(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预防为主,持续树牢安全红线意识。根据省住建厅《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市场管理规定》(闽建〔2025〕17号)及《惠安县住建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惠住建〔2024〕9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岁末年初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决定即日起开展2025年度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住建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建设股、建筑业股、质安站、总工室、消防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检查组,人员由各股室业务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现场执法检查。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1月20日,具体检查时间届时以通知为准。
三、检查范围
全县纳入监管的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市场行为
1.项目建设单位行为情况。是否严格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建立健全对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对参建单位和人员履行法定责任和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管理;是否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是否存在肢解发包、甲指分包、“明招暗定”,通过设定特定要求(包括“量身定做”招标条件,设置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及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行为),以会议纪要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等违法发包,以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是否存在编制招标文件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泄露标底、操纵评标结果、恶意竞争、与投标人围标串标等问题。建设单位是否违规收取各类保证金;是否按规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是否存在拖欠工程款及勘察、设计、监理费用行为;是否存在指定应由承包单位采购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商、供应商。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筑市场行为。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勘察一、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主要设计人员执业资格及施工图上的签章是否符合要求。施工单位是否存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冒领、农民工工资刻意压低或者挪用工程款、是否依法投保安责险和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等情况。
3.查看实名制考勤情况。现场管理人员是否与备案人员信息一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专业承包单位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缺位”“虚假考勤”情形;施工单位是否按规定实施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全过程项目企业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4.安全内控体系建立情况。项目是否建立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是否建立举报台账;是否按要求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
(二)工程质量安全
1.关键岗位人员依法履职。重点检查项目经理、安全员、质量员、总监的到岗履职以及“福建省安全工作平台”应用、安全日志记录、监理例会召开等。
2.动火作业与保温材料。检查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现场火灾防控、施工日志撰写、动火作业审批等情况,检查外墙保温系统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等情况。
3.内控体系建立健全。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是否建立内部举报奖励台账,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4.钢筋安装工程质量。重点检查钢筋绑扎、锚固、混凝土保护层垫块设置、技术交底、隐蔽验收等。
5.混凝土工程质量,重点检查标准养护室(箱)和视频监控设置、同条件养护试块留置、交货检验管控、混凝土外观质量及缺陷修补等。
6.材料进场检验检测。重点检查保温材料、钢筋原材等建筑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抽样检验报告及省监管一体化平台录入情况等。
7.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重点检查正在施工的危大工程方案编制与论证(是否存在严重缺陷情形)、现场安全管理和巡视检。查(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等。
8.起重吊装安全管控情况。重点检查钢丝绳吊索质量和编结长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规范物料绑扎、使用料斗等。
9.临时用电管理。重点检查特殊作业环境照明安全电压使用、外电架空线路保护、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等。
10.建筑垃圾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委托正规收运企业、张贴违法举报热线、车辆出场管控等。
11.文明施工管理。重点检查封闭施工、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扬尘防治等。
12.消防安全落实。检查冬季施工质量管控与防寒保护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及工人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含电动车违规充电管控)情况、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及维保检测合规情况、建筑内电气线路合规情况、外脚手架及围挡设置合规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竹(木)脚手架、非阻燃型密目式安全网。
(三)勘察设计质量
1.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法规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抗震设防情况。
2.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现行绿色建筑(含节能)、无障碍标准情况。
3.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
4.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执行消防设计要求、选用建筑保温材料等情况。
五、检查方式
(一)项目选取。建筑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检查,在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综合日常监督信用评价记分情况,抽取全县在建工程项目若干个。检查过程中将对主体结构砼实体工程和起重设备进行实体检测,对现场钢筋、水泥等建筑材料进行抽测。
(二)问题反馈。检查组对受检项目的检查情况进行现场反馈,并下发《责令(改正/停工)通知书》,相关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期限整改到位,并将整改结果报我局备案,检查组及时组织“回头看”形成闭环管理,对未及时反馈的,将通报批评并纳入差异化管理对象。
六、有关事项
(一)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尤其是对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危险源、施工现场、消防的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到位,切实消除隐患。
(二)对于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实施动态评价记分,依据规定需进行处罚的,将依法进行立案处罚。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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