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6〕3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0
各在建项目参建单位,局属有关股室(站):
根据《关于2025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知》(惠住建〔2025〕158号)要求,我局组织成立综合执法检查小组,于2026年1月27日至1月28日开展了2025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查阅工作台账、现场座谈交流和随机抽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共随机抽查项目3个,抽测受力构件及梁柱、墙节点混凝土强度10个,抽检材料2组(钢筋原材1组、钢筋接头1组),发出整改通知书3份。检查结果表明,大多数项目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均能遵守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工程质量安全处于受控状态,全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现场文明施工方面总体表现良好。
二、主要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项目仍存在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未按规定履职、安全常见问题突出等情况。
(一)建筑市场方面
1.劳务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一是实名制考勤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备案人员未按要求考勤打卡、部分人员考勤不规范,存在考勤率不足等现象。二是部分人员未录入市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部分人员未录入省市实名制监管平台。三是部分项目人员未能提供工资流水。四是项目缺少实名制信息管理相关合同或协议。
2.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工程款支付不到位,部分项目未能提供监理工程款支付证明。二是个别项目未设置“建筑工人维权告示牌”。三是监理资料不规范。监理日志缺漏,内容不完整。
(二)施工安全方面
1.机械常见隐患凸出。水泥搅拌机违规使用倒顺开关;施工电梯进料门机械锁失效;后背轨间隙过大;电缆线未安装导轨架;重量起重器数据电源线断开。
2.施工现场常见隐患突出。一是安全日记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符。二是悬挑架楼梯段工字钢严重锈蚀,需补强或更换。三是脚手架与结构间隙大于15cm,未设置防护。四是用电安全不规范末级箱未执行 “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要求,箱门箱体未重复接地,施工电梯基础总配电箱未重复接地,电箱未采用 TN-S 接零保护系统。五是施工电梯、通道口未搭设防护棚。六是部分模板支撑使用非标顶托。
(三)工程质量方面
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执行不到位。一是箍筋与柱筋交叉点未满扎;拉筋未弯折。二是混凝土结构存在蜂窝、麻面、露筋情况,多处砼外观被私自修补。三是地下室外墙防水卷材未施工即提前回填。
(四)其他方面
1.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有待加强。塔吊回旋机构变速箱漏油,卷扬机连接处梅花垫片破碎,风速仪安装位置不符要求,施工电梯基础总配电箱未重复接地等。
2.闽政通安全检查系统应用不力。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在应用闽政通APP“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系统”方面,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未开展带队检查,存在检查流于形式、未发现隐患的情况。
3.文明施工水平有待提升。存在道路未硬化、大面积裸土未覆盖现象;在建工程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落实不到位。
三、处理意见
(一)责令限期整改。各受检项目责任主体须严格按照检查要求,举一反三,全面自查,限期逐项整改到位,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我局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整改不力或弄虚作假的项目将严肃处理(各项目具体问题清单详见附件)。
(二)实行履约评价扣分。对考勤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受检项目,将在实名制管理平台按进退场与实情不符的人数,进行相应履约评价扣分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从严规范实名制管理。各在建项目须严格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将进出工地人员纳入管理范畴,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局将在后续“双随机”检查中加大建筑市场行为检查力度,重点对虚假考勤项目及季度履约评价计0分的项目增加检查频次。
(二)严格落实闽政通安全检查系统自查要求。各在建项目须依据操作手册全面落实带队检查及应用工作。参建单位企业须按季度、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按月认真开展自查,做到真查真改。对自查报告问题数为零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三)着力提升工地文明施工水平。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为契机,全面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要求,督促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内控管理,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到细处。
(四)加强安全内控监督管理。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事发生,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需建立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自查自纠。依法强制实行安责险投保,安责险投保应覆盖项目全体从业人员。我局将结合“双随机”“四不两直”开展安责险投保情况检查,对未依法投保安责险的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保险机构未按合同约定开展事故预防服务的,及时通报至保险监管部门。
(五)规范建筑施工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建设单位)须定期组织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动火作业安全检查。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编制动火作业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确保作业安全。监理单位须加强对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巡查,督促问题立行立改。严查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违法违规作业:重点检查违规使用明火或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动火审批手续办理情况;作业现场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附件: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检查“问题清单”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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