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2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惠政规〔2026〕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2-05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6-02-06 08:21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有关规定,我县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惠安县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90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县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详见附件2)。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2026年2月5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通告。

     

      附件: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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