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4-0100-2026-00004
    • 发布机构:净峰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5-09
    净峰镇关于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6-05-12 11:27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福建省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财规〔202324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镇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争获情况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以前年度及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闽财综指〔20248号)文,共计向净峰镇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50万元,用于支持惠安县净峰镇文体中心项目(一期)建设。

    二、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惠安县净峰镇文体中心项目(一期)彩票公益金投资额250万元已全部拨付完成。项目委托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惠安分公司进行施工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室内游泳馆、室内篮球场、羽毛球场等及其他文体设施,总建筑面积3548平方米项目整体建设年限为1年

    本次申请的彩票公益金资助主要用于建筑主体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8月份完工并验收,累计完成投资额约396万元补助资金250万元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我镇严格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243号)要求对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工程进度予以拨付。项目资金支付管理按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三、2025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当前完成惠安县净峰镇文体中心项目(一期)项目建设;直接受益人群5万人。

    2.质量指标

    项目规划编制完整性、合规性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100%按规定标明宣传标识。上述指标的当年实际完成值均为100%。

    3.时效指标

    工作任务及时完成率达到100%;100%按时上报资金使用情况;100%按时向社会公告项目实施情况。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社会效益指标。本项目紧密契合净峰镇社会文体公益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具有较强的公益服务承载能力,覆盖人群广泛,能够有效缓解当地文体空间供给不足的问题。同时,项目有助于完善基础设施、丰富青少年校外活动内容,发展教育事业将在中长期内持续推动基层公共服务体系的整体改善。

    2)可持续影响指标。项目通过常态化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建立政府引导、群众参与、多元协同的服务机制,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村民素养;盘活乡村闲置空间,传承乡土文化、凝聚邻里情谊,助力乡风文明建设,实现民生改善与乡村振兴的可持续赋能,滋养乡村长效发展。

    (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受益人群满意度≥90%,全年实际完成值为90%。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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