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惠安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5-06-02 09:19 浏览量:

为规范有序做好 2025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根据《惠安县2025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惠教字〔2025〕27 号)文件精神,现将招生报名相关事项指南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满3周岁(2022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原则

1.公办幼儿园。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优先招收招生服务区域内户籍、住房产权、实际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适龄幼儿,以及按国家、省、市相关入学优待政策照顾对象的适龄幼儿。

2.民办幼儿园。优先招收户籍在本园所在区域的适龄幼儿和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入园就读。

三、网上报名适用范围

县直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城南第二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第四实验幼儿园、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第七实验幼儿园、第八实验幼儿园)试行教育入学 “一件事” 服务平台线上报名,其余幼儿园沿用线下报名方式。

四、网上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入口

 手机端登录【闽政通 APP】→“本地”→左上角选择“泉州市”→“教育入学一件事”→“幼儿园入园报名”→“惠安县”。

(二)时间安排

1. 公办幼儿园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5日8:00至7月6日18:00(“三一致”对象、“有户无房”“有房无户”适龄幼儿)。

线下便民咨询:7月7日(网上报名异常可携带材料到幼儿园咨询)。

资格审核:7月8日-10日(各幼儿园汇总审核报名信息)。

第二次网上报名:7月13日-15日(县直幼儿园有空余学位时)。

公布名单:8月1日前。

2. 民办幼儿园

5月30日前发布招生通告,线下报名时间以各园公告为准,招生结果于8月20日前送各中心园备案。

五、报名材料说明

(一)线上报名材料(县直幼儿园)

1.户籍材料:

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幼儿本人页(必填);

出生医学证明(选填);

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选填)。

2.房产材料:

“三一致”对象:房产证(产权性质为住宅,必填);

祖父母 / 外祖父母房产:房产证、产权人户口页(必填);

自建房:土地房屋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必填);

“有户无房”:无需上传房产材料。

3.政策照顾对象材料:

驻惠部队、军人子女:县人武部或泉州军分区政治工作处证明;

烈士子女:县民政局证明;

高层次人才子女:“海丝泉州?人才港湾”系统申报截图;

其他优待对象:对应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二)线下报名材料(其余幼儿园)

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对应幼儿园现场核验。

六、报名操作流程

1.闽政通实名注册。

用幼儿父母或代办人身份完成L4级认证(不可用幼儿本人信息注册)。

2.登录报名系统。

按系统提示授权调取户籍、房产信息,若获取失败则手动填写并上传材料。

3.信息核对与提交。

仔细核对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预报名期间可暂存,正式报名时提交)。

七、其他重要提醒

1.报名顺序与录取无关!无需集中在首日报名,避免网络拥堵。

2.材料准备要求:上传材料需清晰有效,建议提前扫描或拍照存档。

3.特殊情况处理:

双胞胎报名:分别注册报名,在 “其他补充说明” 处注明关系;

拆迁户子女:凭拆迁协议按原户籍或安置地就近入学;

残疾幼儿:优先接收随班就读,需提供残疾证明。

4.未按时报名处理:因故推迟报名需提前向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未经批准视为放弃资格。

八、咨询热线

县教育局:0595-87396485、0595-87384947。

县直幼儿园:(以各园公告为准)

闽政通技术咨询:0591-62623959(注册认证问题)。

九、招生监督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95-87283692 ,招生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违规收费、虚假宣传或超计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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