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公开招聘2024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公告》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就公开招聘2024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惠安岗位)、面试工作及选岗办法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面试工作
(一)面试地点
惠安职业中专学校求实楼(第二教学楼)
(二)面试时间
2024年2月29日9∶00开始(8∶30前报到,并抽取面试顺序号)
(三)面试对象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
(四)面试形式及内容
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素质。
1.面试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义务教育“双减”政策、“五项管理”相关文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语文等学科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的通知》,义务教育课程方案(2022年版)等教育教学政策;教学实际工作。
2.面试者回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为5分钟以内)。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每位考生回答问题结束后,由评委打分。评委评出的考生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即考生面试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评委由7人组成。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到合格线及以上者方可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于规定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就业协议书(内容空白且要求份数完整)到面试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者在面试过程中,只能体现“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本人姓名及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面试过程不准携带任何材料及通讯工具。面试者入闱面试管理后,如携带通讯工具或在面试过程中报出姓名、毕业学校的,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三、选岗办法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在面试成绩合格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体检人选。若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体检人选有2人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为资格复审、体检人选。
(二)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分岗位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人学校。若同一岗位拟聘用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
四、其它事项
(一)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三)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有关规定执行。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惠安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7382129。
(四)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招聘咨询电话:0595-87394096,其他未尽事宜由惠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惠安县教育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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