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闽教人〔2014〕81号)、《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44号)以及《泉州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泉教职改〔2023〕6号)文件精神,经泉州市职改办、惠安县职改办审核同意,惠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委会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评审会,评审通过陈菲菲等31位同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书面反馈至县教育局人事股302室,联系电话:87394096、87387040;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7382129。
附件:惠安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名单
惠安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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