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自然资告〔2022〕25号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
惠安县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项目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通告
为推动古城的活化利用,体现古城特色,打造亮点精品,惠安县人民政府拟组织实施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项目。目前,本项目已经完成了公布征收范围,通知暂停办理事项、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及修改等工作,现就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6月30日起,我局将组织本项目范围内的被征收人依据《惠安县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二、依据《惠安县崇武古城活化利用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规定,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征收期限第一时段第一天(含"提前腾空")腾空土地房屋的被征收人共同作为一个批次,先以抽签形式确定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取选房号。
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征收期限第一时段第二天起腾空土地房屋的,按腾空土地房屋日期的先后顺序确定选房号。若在同一天内有多个被征收人腾空土地房屋的,先以抽签形式确定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抽取选房号。
三、我局将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情况报请惠安县人民政府对本项目做出征收决定并发布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发布前签订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在征收公告发布后即生效。
特此通告。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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