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2.05.27)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 |
公开时间 |
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未进行安全评价案 |
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 |
叶新民 |
根据群众举报,在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内有未进行安全评价建设项目的行为。经现场核实,当事人在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在甲类树脂车间内新增一个容量约为80立方米的立式液体顺酐伴热储罐(原料罐)以及在甲类车间旁旧车间内建设乙类液体储罐2个(成品罐) |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行政处罚:1.罚款 |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
2022年5月27日 |
附件:惠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泉州市瓯昌树脂化工有限公司未进行安全评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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