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惠安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5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5-10-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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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5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6日-2025年10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595-87310820
通讯地址:惠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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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环评批复时间 |
环评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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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泉州赛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酒糟烘干项目 |
泉州赛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10日 |
泉惠环评〔2025〕表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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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福建省基恩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定制性设备生产项目 |
福建省基恩士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2025年10月10日 |
泉惠环评〔2025〕表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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