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扩大检测覆盖面,有效提升诊断发现率,现将《惠安县医疗机构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PITC)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18日
惠安县医疗机构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PITC)实施方案
为实现《泉州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年)》(泉政办〔2018〕35号)提出的“三个90%”的目标,根据《惠安县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18-2020)》(惠政办〔2018〕140号)结合我县目前艾滋病流行特点、趋势以及防治工作需求,决定在全县医疗机构开展医务人员主动提供检测咨询工作(以下简称PITC),为规范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PITC基本概念
医务人员主动为前来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提供HIV检测咨询,尽多尽早地发现感染者并建立与预防、治疗关怀的链接机制,把这项服务作为医疗关怀的一个组成部分,英文简称PITC(即:Provider-initiated HIV Testing and Counseling)。
二、工作目的
(一)扩大艾滋病检测覆盖面,推动医疗机构主动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服务,及早、更多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
(二)加强检测结果告知、转介、预防干预等措施的落实,减少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的流失。
三、基本原则
(一)遵循知情不拒绝:患者在接受了检测前提供的信息后,不对检测“提出拒绝”,则视为同意接受HIV检测;
(二)保密:在PITC咨询、检测、疫情报告、结果告知、转介等服务过程中,保护就诊者和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三)非歧视:不因就诊者选择拒绝接受艾滋病检测,或出现检测结果阳性而取消医疗服务或降低服务质量;
(四)咨询与结果告知:医务人员将HIV检测结果告知就诊者,对HIV阳性者提供检测后咨询(包括结果解释、预防措施、服务信息等);
(五)转介与后续服务:在PITC服务中,对HIV检测阴性者提供预防信息,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感染;HIV检测阳性者提供针对性的咨询和转介服务,包括复查和确证、预防、治疗等信息及CD4检测、随访、抗病毒治疗、母婴阻断、美沙酮维持治疗等转介服务。
四、工作职责
县卫健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负责医疗机构PITC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建立HIV抗体初筛实验室/检测点,督促相关医疗机构按规范开展PITC,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考核。
(一)县疾控中心:提供PITC工作咨询和检测技术支持,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技术培训,按时复核医疗机构送检的初筛阳性标本,及时反馈结果,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上报及反馈。
(二)医疗机构:各医疗机构均为PITC具体实施单位,要做好本单位PITC服务的检测登记和汇总报告工作。同时做好HIV抗体阳性者的上报及协助做好治疗等工作。对HIV抗体确认阳性者,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网络直报。次月5日前进行网络直报,无网络直报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将该统计表报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代为进行网络直报。医务科负责统筹协调并组织院内培训,确保住院部和重点科室门诊接诊医生熟练掌握检测咨询服务的基本原则、服务对象,以及检测结果告知、疫情报告和转介等关键环节,按要求做好检测前风险评估、检测信息提供、门诊登记本备注基本信息、初筛后结果告知和初筛阳性信息采集(附件2)。化验室人员负责做好HIV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出具、待复检样品规范采集、HIV抗体复检检测送检单(附件3)填写、检测原始数据登记、检测数据按月定时统计按国家艾滋病网络直报工作要求,所有开展艾滋病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人员按月填写《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情况统计报表》(附件4)。预防保健科/公共卫生科负责做好《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情况统计报表》上报、确证阳性病例网络直报,协助感染者随访管理,宣传环境布置等工作;并于每季度完成《泉州市医疗机构HIV抗体检测情况汇总表》(附件9)次月8日前上报县疾控中心。信息科负责网络直报环境和数据维护。所有承担相关工作的医务人员均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职业暴露。
五、PITC服务点的设置和服务对象
(一)PITC服务点设置
1.重点科室门诊:皮肤性病科、泌尿科、妇产科、肛肠科、结核病科(结核病防治机构)、婚前体检(妇保机构)等;
2.全院住院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不再区分是否重点科室,门诊全部纳入服务点。
(二)服务对象
1.具有HIV和性病感染症状、体征的患者
(1)不明原因的长期发热(间断或持续)> 1 个月;
(2)出现口腔念珠菌病、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口腔毛状粘膜白斑、复发性口腔溃疡、脂溢性皮炎等细菌、真菌、霉菌感染;
(3)复发性上呼吸道感染;
(4)慢性腹泻> 1 个月;
(5)不明原因的肺部感染;
(6)不明原因引起的体重下降(> 原来体重的 10%);
(7)发育迟缓或营养不良,且对治疗不敏感的儿童。
2.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病人的配偶和性伴
3.具有吸毒、卖淫嫖娼、多性伴、男性同性性行为、有偿供血史和受血史的就诊者
4.性病门诊就诊者
5.结核病患者
6.丙肝患者
7.手术前、受血前、住院以及有创伤检查的患者
8.婚前体检者
9.孕产妇
10.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所生的婴儿
六、PITC的工作内容和流程
PITC的工作内容包含检测前咨询、检测和检测后结果告知和咨询,工作流程详见附件5。
(一)检测前咨询
1.检测前咨询可以简化。各医疗机构利用医院电子屏、告示牌、招贴画、发放告知单、门诊等候区放置检测咨询公示牌等形式或利用住院患者入院宣教的时机为就诊者和患者提供HIV咨询检测信息,在知情同意或知情不拒绝前提下,开具HIV抗体检测检验单,收集被检者基本联系方式,门诊就诊者应将联系电话和现住址填写在检验报告单中。检测前信息服务具体内容参见附件6。
2.拒绝检测后的服务。患者拒绝接受HIV检测后,不应拒绝为其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和后续服务,要为他们提供所需要的信息: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VCT),安全套,治疗等信息等。如果患者拒绝检测后,又愿意接受咨询服务,要对其提供咨询服务或相关转介。应将拒绝检测的情况记录在病历上,以便患者下次就诊时继续接受PITC服务。
(二)HIV抗体初筛检测
1.检测方法:医疗机构为知情不拒绝的就诊者和患者按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规定的酶联免疫吸附实验(ELISA)、快速检测实验等方法进行HIV抗体初筛检测。开展PITC服务可以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2.检测频率:患者的再次检测应视患者的持续危险行为而定。接受常规检测并不能取代预防措施,因此,医务人员要向患者强调坚持安全性行为的重要性。高危人群(如有性病史者,性工作者,嫖客,男男性接触者,静脉吸毒者和HIV感染者性伴)建议定期接受检测。HIV阴性妇女在每次妊娠时都应尽早接受检测,尤其是有高危行为者。
(三)检测后结果告知和咨询
所有的检测者在检测后无论结果如何都要对其进行告知。
1.HIV抗体筛查阴性结果告知。建议由负责检测的同一个医生进行。提醒窗口期,强调预防HIV感染的行为改变。检测结果不能集体提供。阴性结果告知具体内容参见附件7。
2.HIV抗体筛查阳性结果告知和咨询。由医疗机构艾滋病咨询员或首诊医生负责初筛阳性告知和咨询服务,采取一对一、面对面进行告知。告知的人员应有责任心、具备相当的知识和较强的交流能力,遵循保密原则,注意知识更新,保证咨询服务质量,并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记录。告知内容如下:
⑴解释检测结果的含义,确保对方理解检测结果;
⑵帮助就诊者处理情绪问题;
⑶进一步进行艾滋病检测的程序;
⑷在艾滋病确证之前就诊者在生活中的注意事项和艾滋病预防基本知识;
⑸初筛阳性孕妇,除提供上述信息外,告知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风险和预防措施
⑹完成《艾滋病病毒抗体初筛阳性结果告知书》(附件8)和《泉州市HIV抗体待复查送检信息收集表》(附件2)填写,详细记录患者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准确的联系电话、现住址、户籍地等,将受检者信息连同血液样品一起送相关机构(HIV抗体初筛实验室送泉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HIV抗体检测点送惠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注意所有信息保密,初筛待复检结果不能通过网络报告。
3.确证不确定结果的告知。医疗卫生单位艾滋病咨询员或首诊医生解释不确定结果的含义(可能为非特异性反应或早期HIV感染)。通知受检者再次随访检测,4周后随访检测,若检测结果仍为不确定,8周时再次随访检测。根据再次确证实验的报告进行告知和咨询。
4.HIV抗体确证阳性者的告知。由医疗卫生单位艾滋病咨询员或属地县级以上疾控中心咨询员及时向受检者提供面对面确证阳性结果告知和咨询,向受检者提供确证检验报告单。告知咨询内容如下:
⑴解释确证结果阳性的含义,提供心理支持。
⑵讨论感染可能带来的影响,告知今后可获得的服务于支持,安排进行CD4检验,根据需要提供抗病毒治疗、医学随访、母婴阻断、关怀救助等转介服务信息。
⑶提供避免再次感染和传播的信息和方法,包括安全套使用方法、美沙酮维持治疗、清洁针具交换等。
⑷受检者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⑸对于确证阳性孕妇,应讨论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风险和预防措施,以及采取相应的预防母婴传播的措施。无条件开展母婴阻断的机构,应及时将患者转介到当地妇幼保健机构进行艾滋病母婴阻断。
七、督导评估
各医疗卫生单位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县医疗机构主动提供艾滋病检测咨询工作(PITC)领导小组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PITC工作督查,不断改进提高HIV检测咨询服务的质量、可及性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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