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教育局机构职能
时间:2023-12-15 11:50 浏览量:

惠安县教育局是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惠安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有关教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二)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工作及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德育工作、统战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群团组织建设;领导和管理教育系统支部组织

(三)负责本县教育系统的人事管理,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县新任教师招聘和在职教职工调动工作;负责初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的认定及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聘工作;统筹管理本县教育系统奖惩工作,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本系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四)统筹全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拟订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拟订全县教育发展政策,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指导检查;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统筹指导义务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技术学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县终身教育工作;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正确引导和依法管理,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负责制定全县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历教育考试工作;主管本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专招生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工作。

(七)负责提出本县每年教育经费预决算草案,统筹安排和管理级财政下达的各类教育事业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督促各镇贯彻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全县学校办学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和基建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国有资产。

(八)指导、督促、检查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国防教育、社会实践、人口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方面与国际及台港澳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共青团和教育协会、学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九)指导教育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工作和校园治安综治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惠安县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察室、行政审核审批股、党委办)。

(二)人事股。

(三)计划财务股。

(四)基础教育股

(五)学校安全工作股(惠安县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六)德育股。

(七)教育工会。

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惠安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惠安县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惠安县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办公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城镇瑞安街118号

  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 

    0595-87382129

  单位领导信息

陈加龙,男,汉族,197810月出生,籍贯泉州惠安,20004月参加工作,1999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函授本科学历。现任惠安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全面工作,主管党务、干部、人事、计财工作。

朱永贵,男,汉族,19855月出生,籍贯泉州晋江,20091月参加工作,2011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省泉州师范学院本科学历。现任惠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办公室、计划财务工作、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孙聪雅,男,汉族,197710月出生,籍贯泉州台商,19978月参加工作,2004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福建教育学院函授本科学历。现任惠安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人事、普通中学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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