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惠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惠安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品牌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授权范围内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相关审核审批工作。
(四)负责组织指导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有关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指导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以及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反垄断调查工作,指导本地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承担同城快送监管职责。承担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指导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建设与管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相关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落实质量激励制度。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国家、省、市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本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负责拟订食品安全工作规划、食品安全监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依法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以及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处罚。组织并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规范标准化活动。承担我县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实施认证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规范全县认证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活动。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专利、商标、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等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实施知识产权奖励激励、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相关前置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等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和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惠安县专利奖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具体职责:综合协调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机关政务规章制度建设,保障日常运转。组织拟订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工作规划并协调督促实施。承担起草综合性文稿文电,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政务信息、绩效管理、效能建设、督查督办、保密机要、档案管理、信访、会务保障、内部安全等。牵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牵头组织综合性工作调研。负责机关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合作有关工作。指导基层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化建设。负责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调做好职业资格准入、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担编报机关、所属单位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机关的日常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负责按规定开展内部财务监督检查工作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指导重大仪器、装备配备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拟订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应急新闻宣传、发布管理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
负责人姓名:庄端瑜
联系方式:0595-87390098
(二)政策法规股
具体职责: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机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行政执法监督,承担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组织编制权责清单和事权划分。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执法证件、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管理。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
负责人姓名:张飞龙
联系方式:0595-87333018
(三)应急管理和维权股
具体职责:负责拟订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或规定。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演练。协调组织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配合开展舆情监测和处置。组织、协调和督促市直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值班值勤安排。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措施、办法。负责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消费者满意度调查和测评工作。指导协调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负责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指导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以及相关消费维权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12315”“12345”等相关综合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负责人姓名:胡志刚
联系方式:0595-87322315
(四)行政审批股
具体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拟订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负责组织指导实施。负责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工作。承办上级委托的审核审批和服务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配合属地党委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各派出机构行政审批窗口建设,并指导协调派出机构实施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负责人姓名:胡佳阳
联系方式:0595-87310829
(五)市场规范管理股
具体职责:拟订信用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协调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的应用。负责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的组织与指导。组织、指导实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制度。依法承担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和监管信息公示与归集共享工作,以及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指导协调查处无照生产经营以及与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相关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动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措施和办法。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市场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网络市场违法行为监测。拟订规范商品交易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方法,并组织指导实施。依法管理拍卖行为、实施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和开展各类专项市场整治行动。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开展合同示范文本推行、企业合同履约信用记录公示活动等工作。牵头负责同城快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和合同行政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贯彻落实价格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拟订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组织开展社会价格监督活动。拟订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和禁止传销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监督公平竞争审查落实情况。依法组织指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配合上级反垄断调查工作。
负责人姓名:陈柏森
联系电话:0595-87333038
(六)产品质量管理股
具体职责:负责全县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并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负责县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服务与应用工作。承担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管理的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部门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团体标准化工作。协助协调和管理辖区内的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计量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负责计量标准、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认证工作发展规划,按照授权监督管理全县认证工作,按照要求做好认可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处产品质量、标准、计量等相关违法行为。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需本级开展的产品、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协调组织抽检项目、检验检测项目的信息审核、风险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综合协调承接上级下达的抽检工作任务,负责全局抽检数据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负责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庄惠霞
联系电话:0595-87382387
(七)知识产权股
具体职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发展规划、促进知识产权实施运用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中国专利奖、福建省专利奖、泉州市专利奖的申报推荐和惠安县专利奖的组织评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承担知识产权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保护知识产权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专用权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和纠纷调处。指导知识产权海外维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依法查处知识产权违法案件。组织指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研究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措施。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广告行业组织发展工作。组织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负责人姓名:施婉沙
联系电话:0595-87333028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具体职责:按照特种设备目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组织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全县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负责全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按规定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牵头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性方案措施和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和督促按业务职责分工及任务分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指导规范材料报送。负责平安建设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翼
联系电话:0595-87371889
(九)食品安全监管股
具体职责: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负责拟订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制度措施及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组织指导开展食品快速检测工作,配合做好食品风险监测。组织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承担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和指导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拟订食品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负责人姓名:吴晓平
联系电话:0595-87313069
(十)药品安全监管股
具体职责: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监督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及企业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化妆品国家标准。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预测、预警、交流和再评价工作。
负责人姓名:罗志颖
联系电话:0595-87390068
三、直属事业单位
(二)惠安县质量计量检测所
具体职责:国家法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承担惠安县的量值传递及其他计量检定/技准任务。为执行技术监督法律法规提供技术保障。
负责人姓名:黄连木
联系电话:0595-87385387
四、派出机构
(二)惠安县螺阳镇市场监管所
(三)惠安县黄塘镇市场监管所
(四)惠安县紫山镇市场监管所
(五)惠安县崇武镇市场监管所
(六)惠安县山霞镇市场监管所
(七)惠安县涂寨镇市场监管所
(八)惠安县东岭镇市场监管所
(九)惠安县东桥镇市场监管所
(十)惠安县净峰镇市场监管所
(十一)惠安县小岞镇市场监管所
(十二)惠安县辋川镇市场监管所
五、办公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螺阳镇西苑南路
六、办公时间: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机关工作时间安排执行。
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七、联系方式:
0595-87390098
八、部门领导简介:
姓名:潘明森
职务:局党组成员、局长、系统党委书记
分工: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党组、行政和系统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杨建阳
职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分管政策法规股、产品质量监管股、县质量计量检测所,挂钩联系东岭镇市场监管所、净峰镇市场监管所、小岞镇市场监管所。
姓名:郑志彬
职务: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
分工:分管应急管理和维权股(含消委会秘书处)、食品安全监管股、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挂钩联系崇武镇市场监管所、山霞镇市场监管所、涂寨镇市场监管所。
姓名:黄少川
职务:局党组成员
分工:分管药品安全监管股,协助系统党委书记分管党委办及工、青、妇工作、同时负责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西苑片区征迁工作,挂钩联系螺城镇市场监管所、东桥镇市场监管所、辋川镇市场监管所。
分工: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行政审批股(含企业档案管理咨询中心)、个私协会秘书处,挂钩联系螺阳镇市场监管所、黄塘镇市场监管所。
分工:分管办公室、知识产权股,挂钩联系紫山镇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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