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责
一、机构职能
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为惠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
(二)负责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进驻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三)负责规范审批服务行为、优化审批服务方式;负责规范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审批流程、办理时限、收费项目等服务指南,统一行政审批专用章使用、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设置和工作规则,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
(四)负责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过程网上办理和电子证照共享应用,负责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安分厅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维护、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五)负责对县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绩效考核、后勤保障;负责制定县行政服务中心(含分中心)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六)负责协调指导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行政审批改革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业务管理股、网络技术股3个机构。
三、下属单位
下属事业单位:惠安县行政服务保障中心。
四、办公地点(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世纪大道电信大楼裙楼一、二层
(二)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三)联系方式:
0595-87310833
五、单位负责人
黄翔 主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