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杏林小学撤并方案
时间:2020-08-11 10:38 浏览量:
 惠安县杏林小学撤并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我县教育资源,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教育快速、协调、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1745号)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教育局牵头提出我县今年中小学撤并方案,结合紫山镇实际情况,现制定惠安县杏林小学撤并方案。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凤凰城实验小学 

凤凰城实验小学校园占地面积23578平方米,20179月正式开办,目前在校生数960人,学校按36个教学班建设,可容纳1800个学生。

2.杏林小学

杏林小学学校占地面积4725.8㎡,现有5个教学班,在校生数49人,教师8人。

二、撤校并点原则

遵循先建后撤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相对集中、统筹规范就近入学”的原则,逐步撤销小规模学校,确保各小学布局合理,整合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学校撤并具体事项及工作分工

1.学校布局调整。撤销距离凤凰城实验小学1-2公里内的杏林小学,并入凤凰城实验小学,杏林小学改建为公办幼儿园。原紫山石码小学(目前村用)改为凤凰城实验小学石码校区。

(责任股室:初幼教股、计财股、装备办,责任人:张尚禛  陈建华 陈志祥)

2.师资去向安排。县委编办、县教育局将按自愿原则妥善安排杏林小学教师在紫山中心小学或凤凰城实验小学任教,凤凰城实验小学石码校区的师资由凤凰城实验小学统筹安排。

(责任股室:人事股,责任人:胡志雄)

3.生源去向安排。杏林小学学生并入凤凰城实验小学。凤凰城实验小学石码校区原则上从一年级开始招生,视生源具体情况确定。

(责任股室:初幼教股,责任人:张尚禛)

4.学校校产移交和管理。学校财产移交工作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杏林小学负责整理现有财产、校史、教师档案、学籍等资料,做好财产登记和档案移交,原惠安县石码小学校产移交凤凰城实验小学。

(责任股室:计财股、初幼教股,责任人:陈建华 张尚禛)

四、学校撤并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学校撤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凤凰城实验小学成立学校撤并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负责学校撤并工作具体事项。定时召开学校撤并工作专题会议,根据撤并方案推进工作开展,并及时上报县教育局。

2.提升办学条件。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相关镇政府负责对并入学校校舍进行建设和修缮,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同时,理顺校区土地确权问题,保证调整后教学质量和教学规模。

3.严防财产流失。移交撤点的原学校要在镇中心学校的监督下,做好财产登记和档案移交,严防人为造成财产流失。镇纪委和驻县教育局纪检监查组要全程参与,对造成财产流失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4.营造社会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紫山镇政府共同做好并校宣传工作和舆情研判,宣传撤并学校的原因和意义,争取得到学校所在村两委、老协会和村民的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撤并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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