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结果】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03.04)
时间:2024-03-04 15:11 浏览量: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负责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开的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质监

惠市监罚〔2024〕45号

惠安县崇武惠新厨具店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案

惠安县崇武惠新厨具店

92350521MA2YL1HB71

张少红

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没收扣押物品;2、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2

质监

惠市监罚〔2024〕47号

惠安县伟松日用品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案

惠安县伟松日用品店

92350521MACXQ85W68

胡华明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3

质监

惠市监罚〔2024〕48号

惠安县张杰龙日杂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案

惠安县张杰龙日杂店

92350521MA2XWYHW8J

张杰龙

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烟花爆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三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如下:1、没收扣押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3月1日

惠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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